問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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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
問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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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的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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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還可以購買1套;已擁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購買住房了。
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有住房且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時能夠提供累計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 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可在本市范圍內購買1套住房。在本市已經擁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時不能提供累計1年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購買住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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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員之一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駐津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的家庭。 |
問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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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的成員范圍特指哪些? |
問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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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政策施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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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的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子女滿18周歲及以上的,可單獨視為另一個居民家庭單位。
如:劉某夫妻戶口簿中除包括他們夫妻二人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外,同時還有他的母親和妹妹。那麼劉某買房子的時候,對他的家庭成員認定只是指他本人、妻子及其未滿18周歲的孩子,他的母親和妹妹都不計入同一購房居民家庭成員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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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
問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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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區域范圍? |
問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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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住房包括哪幾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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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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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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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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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應向開發企業、中介代理機構提交哪些材料? |
問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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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應向開發企業、中介代理機構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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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簿、婚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購房家庭情況申報表》。
家庭成員有駐津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的,則提供軍(警)身份證件代替身份證;未成年子女無身份證的可用戶口簿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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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簿、婚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購房家庭情況申報表》。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還應提交家庭成員之一在本市繳納累計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不能提交的應出具《繳納證明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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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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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不能馬上提交在本市繳納累計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還能購房嗎? |
問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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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是否需要同時提供在本市繳納累計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社會保險證明兩種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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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時,不能馬上提交在本市繳納累計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可先出具《繳納證明承諾書》。但是在辦理房地產權轉移登記時則必須提交在本市繳納累計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否則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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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只要兩種證明之一即可。 |
問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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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市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津購買住房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在本市繳納累計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 』所指的『累計1年』是否中間可以間斷? |
問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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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二手住房時應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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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所得稅完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各月加總共12個月即可,中間可以間斷。例:2008年5月、7月、9月、11月,2009年1月、4月、6月、7 月、8月、9日、10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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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二手住房時,應當向房地產交易大廳二手住房網簽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簿、婚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購房家庭情況申報表》。 |
問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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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購買二手住房時,應提交哪些材料? |
問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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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以上且不屬於同一居民家庭共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注意些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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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二手住房時,應當向房地產交易大廳二手住房網簽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簿、婚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購房家庭情況申報表》。同時還應提交家庭成員之一在本市繳納累計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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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同一居民家庭的兩人(或兩個人以上)共同購買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注意要分別以自己的家庭為單位,填寫《購房家庭情況申報表》。 |
問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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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員的共有單套房屋是否計入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套數? |
問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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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人在何種情況下應當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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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員共有的單套房屋不計入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套數。但是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之間的共有產權房屋要計入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套數。
例如:李某夫婦和他的未成年子女三人名下共同擁有1處住房,該房產應當計入李某全家的住房套數。而李某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與其他任何人共同共有的住房則不計入該家庭住房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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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購房人的戶口簿記載為已婚,但不能提供婚姻狀況證明文件的,夫妻雙方應出具書面的《婚姻狀況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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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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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人在填寫《購房家庭情況申報表》時,應注意什麼? |
問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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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在對購房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復核及對居民家庭成員擁有住房情況進行查詢時應注意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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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人應如實填寫《購房家庭情況申報表》,並應注意確保身份證件號和姓名等信息填寫准確無誤,同時每一個家庭成員均應提交出相應的戶籍證明,以保證對家庭擁有住房情況查詢時,查詢結果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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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應對購房人提交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等材料與《購房家庭情況申報表》進行認真復核,保證購房人各項信息填寫准確。同時,銷售人員在通過商品房銷售管理系統對居民家庭成員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簽約、二手住房房產買賣協議簽約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等情況進行查詢時,應保證錄入信息准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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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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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產住房是否算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套數? |
問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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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購房人申報內容虛假不實會承擔什麼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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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所承租的公產住房不計入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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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購房人申報信息內容虛假不實的,產權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合同備案(預告登記)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購房人已支付給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賣房人的定金或購房款造成損失的,購房人只能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了。 |
問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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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以後再簽訂新建商品房購房合同、打印二手住房買賣協議,但還沒有辦理合同備案或過戶手續的,是否算為居民家庭擁有 住房套數? |
問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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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住房買賣時,賣方應注意什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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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後,只要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打印二手住房買賣協議,無論是否辦理合同備案、過戶手續,都算為居民家庭擁有的住房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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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房屋的賣方,要特別注意問清楚買房人及其居民家庭成員是本市還是外省市戶籍,另外要問清楚買房人及居民家庭成員在天津的住房擁有情況,包括有沒有打印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二手住房房產買賣協議、名下有無有所有權的住房,以免因為購房人不具備購買資格耽誤了自己的賣房計劃。 |
問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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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關於本市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津購買住房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實施前,已通過房地產管理部門網絡系統打印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房產買賣協議的住房,還能否辦理相關備案、登記手續? |
問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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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家庭情況申報表》、《婚姻狀況承諾書》、《繳納證明承諾書》的范本可以去哪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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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政策3月1日起執行,3月1日前已通過房地產管理部門網絡系統打印商品房買賣合同、房產買賣協議的住房,可按原規定繼續辦理相關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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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天津市房地產綜合信息網站上下載范本。網址:www.tjfdc.com.cn |
問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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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購房人在進行是否符合購房條件查詢時,對查詢結果有異議的應怎麼辦? |
問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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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遷安置需購買住房如何辦理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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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查詢人及其申報的家庭成員對在天津擁有住房情況信息如有異議,應立即到有異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查詢。查詢中會包括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房產的幾種情況:一是名下房屋所有權的信息;二是已打印了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的信息;三是已打印了二手住房房產買賣協議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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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實施後,因拆遷安置需要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買賣合同》,下同)、二手房房產買賣協議、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憑拆遷安置協議辦理相關手續。取得所有權後的住房計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數。 |
問題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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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定的住房如何辦理手續? |
問題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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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贈的住房如何辦理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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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實施後,因司法裁定後需要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二手房房產買賣協議、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憑司法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辦理相關手續。取得所有權後的住房計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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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實施後,因繼承、遺贈需要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二手房房產買賣協議、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憑公證後的繼承、遺贈文書辦理相關手續。取得所有權後的住房計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