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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公佈我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知》(津政辦發〔2011〕36號),確定了我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通知》強調,2011年,要繼續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保持住房價格基本穩定,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
根據規定要求,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按照國務院和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貫徹落實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實現調控目標,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平穩發展。(安元 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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