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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著『中國糧倉』之稱的農業大省河南,目前流轉的土地為457萬畝,佔家庭承包經營耕地面積的4.8%。
在河南流轉的土地中,三分之二是和李留書類似的情況——因為農戶外出打工或者因為地太少單種不劃算,農戶間便私下達成口頭的協議,進行土地租種,解決了『有人有地不種,有人沒地想種』的問題。
而其餘三分之一土地流轉則包括農業企業到農村承租土地進行規模化、高效的生產;農民直接以土地使用權入股成立專業合作社;種糧能手通過轉包獲得土地,成為種糧大戶等。
專家指出,隨著土地流轉數量的不斷增加,後一種情況將呈現上昇趨勢,農民和農村土地將加速『動』起來。
中央黨校『三農』問題研究中心副主任、經濟學部教授徐祥臨認為,這一政策文件的出臺暗示農民對土地承包權利的更加充分性,土地流轉范圍和流轉對象因此將進一步擴大。
但即便是再長時間的『流轉』也和『買賣』有著本質區別。
徐祥臨認為,土地流轉、實現規模化經營是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雙重經營的基礎上發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並不意味著向土地私有化的方向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