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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北路歷史文化街區
定位:以西洋古典風格為特色
天津近代金融辦公建築集中區
解放北路歷史文化街區位於天津市和平區,其四至范圍按順時針依次為:張自忠路、臺兒莊路、保定道、大沽北路、營口道、吉林路。總用地面積44.8公頃。此次出臺的保護規劃中,解放北路地區被定位為『以西洋古典風格為特色的、天津近代金融辦公建築集中區』。
解放北路歷史文化街區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形成的英法租界銀行辦公區,街道兩側有歷史上形成的西洋古典風格的金融辦公建築群體,以莊重典雅的建築形象、品質精良的建築細部而著稱,集中體現近代中國的金融業百年發展歷程,是最具保護價值的城市特色資源。同時,沿大沽北路東側和津灣廣場地區,近年來大量建造的新古典主義風格的商業辦公類建築,亦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城市形象。
縱橫交錯街道格局將被保護
由於歷史原因,解放北路形成了通達海河、縱橫交錯、尺度適中的街道格局,界面完整、綠樹成蔭的街道空間,是具有保護價值的城市特色資源。沿海河自然彎曲形成的城市景觀,從大沽北路可步行抵達海河濱水的10條橫向道路,在濃郁的歷史人文氛圍中獨特的步行體驗,也是本街區尚待挖掘與保護的城市特色資源。
保護本街區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街區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保護大量建築形式各異的殖民地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通達海河的方格路網、連續並富有變化的街巷空間,幽雅舒適的整體環境氛圍,保護與天津近現代事件、名人活動相關的重要歷史場所、名人故居、歷史街道等歷史文化資源,整體延續城市歷史文化脈絡。
解放北路等6條道路不拓寬
解放北路歷史文化街區內的解放北路、大連道、大同道、營口道、承德道、赤峰道共6條道路被劃定為一類歷史街道,根據規劃,這6條道路應維持現有走向、線型及寬度。道路規劃紅線寬度、道路轉彎半徑、道路斷面形式應當保持現狀或恢復歷史上的道路紅線寬度和轉彎半徑,不得拓寬或壓縮。
街區內的張自忠路、臺兒莊路、吉林路、長春道、濱江道、哈爾濱道共6條道路被劃定為二類歷史街道,根據規劃,這6條道路的道路規劃紅線寬度,除保護現狀或恢復歷史上的道路紅線寬度外,可根據沿線保護建築的位置、交通、行道樹、綠化等因素予以適當調整。
振德裡、復新樓等街巷被劃定為歷史街巷,歷史街巷應維持現有走向、線型及寬度,不允許任意拓寬或取消,並應維持並恢復兩側沿街建築歷史形成的高度和特征。
建築表面禁用耀眼華麗顏色
在解放北路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街坊建築檐口高度不得高於12米。街區內保護建築不做退讓規劃道路紅線的規定。本街坊或相鄰街坊有保護建築時,新建、改建、擴建建築退線可與相鄰周邊保護建築退線保持一致,且主體建築與一層的附屬建築可分別對待。當建築的沿街長度超過20米時,必須采用適當的凹凸變化以打破單調的感覺。
建築表面色彩的主色調應與周邊原有特征相一致,包括:自然的磚色,淺淡的暖色,柔和的顏色。禁止使用與解放北路地區原有風格不一致的顏色,特別是除灰色系以外的冷色或耀眼華麗的顏色。
交通
地鐵3、4號線在街區內設站
地鐵3號線(張家窩—小淀)從解放北路歷史文化街區通過,在解放北路、濱江道、松江路和張自忠路圍合地塊內設解放路站。此外,規劃中的地鐵4號線(雙街—民航學院)也將從街區通過,在大沽北路與大連道交口處設保定道站。地鐵中心線線路段兩側各20米(車站段兩側各25米)為地鐵控制用地,不准建設建築物。
中心花園歷史文化街區
定位:以花園別墅為典型特征
具有法式風貌的商業文化街區
中心花園歷史文化街區位於天津市和平區核心地帶,其四至范圍順時針依次為:和平路、營口道、新華路、哈爾濱道。總面積9.9公頃。其地理位置為本市原法租界的中心地帶,區內街道格局以極具法國特色的中心放射式路網為主,居住建築沿花園路環狀布置,其形式異彩紛呈,環境幽雅,是花園環境與居住空間協調最具特色的地區,是最能代表天津法租界特色的精華之地,也是反映天津近代發展的重要物質載體。此次規劃的定位為:以放射狀路網格局及花園別墅為典型特征的、具有法式風貌特征的商業文化街區。
規劃將保護以花園路沿線花園洋房為代表的近代居住建築群,保護以花園路、丹東路、遼寧路、承德道為代表的中心放射狀路網構架,保護以國民飯店為代表的記載著天津歷史文化的公共建築,保護與天津近現代事件、名人活動相關的重要歷史場所、歷史故事等歷史文化資源,整體延續城市歷史文化脈絡。
街區將劃分為三個功能引導區:購物休閑區、文化博覽區、餐飲娛樂。除主導功能之外,允許一定的與主導功能不相衝突的其他功能兼容。核心保護范圍內鼓勵安靜幽雅的功能,禁止低俗喧鬧的活動。
交通
將建500車位地下停車場
地鐵3號線(張家窩—小淀)沿赤峰道路中心線地下敷設通過,地鐵線線路段兩側各20米(車站段兩側各25米)為地鐵控制用地,不准建設任何建築物。根據規劃,將在中心花園安排一處地下停車場,設置500個停車位。由於本地區多為歷史建築,停車設施供應不足,目前區內主要通過設置單側路內停車設施解決停車問題,未來對於地區內改建項目,在建築面積不增加的情況下,其配建停車數量應不少於未改建前數量,對於新建建築,應盡量利用地下空間發掘停車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