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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租地搞規模經營這種模式具體是如何操作的?關友江說,小崗村委會起到了搭建平臺的作用,首先由村委會陪同有意向租地的企業或個人去選地,選好地之後,再由村委會出面去和擁有這些地承包經營權的村民去協商,如果村民同意租地,就在村委會的見證下,雙方簽署正式的協議。
為什麼一定要村委會作見證呢?關友江說,公司和經營者個人私下同農民簽訂協議是沒有保障的,個體農民同一個公司的實力也是不對等的,村委會介入正好可以保障租地雙方的利益。
關友江說,目前租地協議最長的年限是20年。在雙方簽署協議中,村委會要做好把關工作,主要是首先租金價格不能低於500元/畝,還要對租地的企業或經營者把關,看看他們有沒有能力來做這件事情。此外,還要約定租地的用途,不能改變土地用途。
每年3月份,租地的公司或個人會提前把租金送到村委會,再由村委會於3月15日統一下發給出租地的村民。
『村委會最難做的就是協調工作,要不斷地同村民們協商。』關友江舉了一個實例。山東一個企業正准備到小崗投資建蔬菜大棚,要租60畝地。協商時,有村民提出要提高租金標准。為此,協商一度暫停。『不是租金不能提高,只是現在還不具備抬高的基礎。如果以後米價上漲就可以抬高。』最後,村民還是同意了繼續以每畝每年500元的價格出租,但在簽訂的協議中加了一條內容,『如果米價上漲了,租金也要同比上漲。』
對於租地會不會讓農民土地流失的問題,關友江覺得沒有必要擔心,『租地是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農民是覺得劃算纔租,不劃算是不會租的。而且土地始終是在小崗村裡,誰也拿不走』。
對於把土地量化為股份入股的模式,關友江說,村民們覺得出租土地拿租金來得實在,他們擔心一旦入股的公司或合作社虧了錢,那年終的分紅也泡湯了。
最近,小崗村正在調查統計村裡宅基地的情況,想把一些分散的農戶聚集到一起建房,然後把空出的宅基地集中出來復耕。
對於小崗村的未來,關友江說,預計到2012年,小崗村將實現工農業總產值1億元,村集體收入60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