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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溫州市政府出臺《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意見》,旨在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切實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與開發建設,規範和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意見》具體內容共計17條。
加快住房保障體系建設
(一)擴大廉租住房保障範圍和提高保障標準。從2009年7月1日起,市區廉租住房保障範圍要擴大到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兩倍以內、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的城市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實行貨幣補貼的,保障面積標準要提高到每戶不低於建築面積45平方米,或者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其中低保無房戶家庭人口在3人以下的,每月補貼標準從現在的546元提高到675元,人口在3人(含)以上的,每月補貼標準按實際人口計算從現在的每人182元提高到225元。到2010年底前,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比例要達到50%以上。
(二)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供應。2008年至2010年,市區每年要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實行租售並舉的方式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同時,要開展限價商品房供應的試點工作,以解決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三)鼓勵拆遷房貨幣化安置和外遷安置。特別對住宅拆遷在外過渡5年以上未認購安置的被拆遷戶,拆遷人應積極調劑外遷房源,視不同的外遷安置地段制訂相應的優惠政策鼓勵其早日外遷安置。外遷安置房面積大於原拆遷安置面積的,可允許多層建築在20平方米內(含)、高層建築在30平方米內(含)的按優惠價購買,超出部分按市物價部門審定後的市場價購買,具體的優惠價格和購買面積按不同的外遷安置地段確定。
(四)着力解決引進人才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問題。在楊府山規劃住宅區內集中建設租賃性人才公寓小區,有條件地解決引進高級人才的居住問題。制訂優惠政策支持各用人單位積極採取專項過渡性租賃住房方式,解決引進人才居住問題。鼓勵支持用工單位多途徑、多方式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居住問題。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可按照城市建設規劃及土地利用規劃,本着集約用地的原則,由城區政府負責投資建設面向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集體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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