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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新條例自頒佈以來,受到市民的廣泛關注。爲方便市民進一步瞭解相關政策,市國土房管局彙集了近期羣衆諮詢較多的問題,詳細解讀新條例相關內容。
維修資金有利息 物業收費透明化
新《條例》規定,有兩個以上業主的新建住宅和非住宅物業,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應當按照規定給業主計息。未建立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餘額不足的物業項目,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業主交納或者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管理服務費應當按照與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相適應的原則確定。物業管理服務費可以採取包乾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包乾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物業管理服務費,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服務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計費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服務企業,其餘部分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計費方式。
實行酬金制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至少每季度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包括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
小區共有場地停車 必須交場地佔用費根據《條例》規定,佔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應當確保消防通道和道路暢通,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用設施設備等。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準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向業主公示。業主對機動車輛有保管要求的,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另行簽訂機動車輛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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