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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人民銀行宣布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擴大為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新政策意味著市民貸款買房條件將更優惠。
建行總行日前宣布,將對新發放的符合政策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調整為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將具體根據借款人是首次購房或非首次購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等因素區別確定。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貸款利率可以給予優惠,首付款比例可降低。對居民購買其他類型住房的,將適當提高貸款條件。具體操作由各地分行及房貸中心掌握。建行天津分行人士告訴記者,該行正在根據總行的文件制定實施細則。
交行在本月初也公布了房貸新政實施細則,規定對新增客戶首次利用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利率可執行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比例20%。其他客戶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繼續執行央行359號和452號文件規定。對存量客戶利率如何調整正在研究制定中。
農行最早公布了房貸細則,其細則顯示,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在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給予優惠,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最低貸款利率調整為同期同檔次基准利率的0.7倍。對於非普通住房,即使是首次購房,首付款比例也原則上不低於25%,貸款利率原則上不下浮。而對於購買非自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於30%。
盡管表述各有不同,但可以看出三家銀行對於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市民,貸款成數和利率基本相同;對於購買其他類型住房的市民,貸款政策則可能有所不同。
對於現在已經在還款的市民,明年將執行怎樣的利率政策,是下浮還是不下浮,或者怎樣下浮,仍然是房貸細則出臺的難點。建行細則稱,對2008年10月27日以前發放的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建行將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銀監會的政策要求,並按照原借款合同約定條款及借款人信用記錄等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利率浮動水平。農行則要考慮初始貸款發放金額、原執行利率、逾期記錄等因素決定利率浮動水平。
觀點 新政不會影響樓市對於建行新出臺的房貸新政策,天津財經大學金融專家認為對於整個房地產市場不會有大的影響。銀行雖然調整了首付款比例,但對於大額的房款來說,20%的首付款對於大部分居民來說還是有些偏高,可能會吸引首次購房需求的年輕人來購房,對於大部分已有住房者吸引力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