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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點題外話。那天在黨校講課的時候,不少人問我如何看待捨己救人這種精神。在經濟的刺激下,人心日益不古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大家問我的潛臺詞是,捨己救人這種精神是否過時了。我笑着說,捨己救人是一種精神麼?大家都愣住了。很多年來,我們不都是這麼說的麼?
我說,哪個人願意捨棄自己的生命,挽救一個和自己不相干的人麼?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的確有不少“捨己救人”,但是我們做一種假設,假如這個救人的人在實施救援之前知道自己一定是一去不復返,他還會這麼大義凜然地去麼?我想90%以上的人都會猶豫甚至放棄。捨己救人是我們實現不可能想到的。因此,捨己救人只能是一種行爲,而不是一種精神。如果把捨己救人上升爲一種精神,應當界定爲“見義勇爲”。當我們面臨險境的時候,我們不能太多地指望“見義勇爲”甚至“捨己救人”,因爲這種機率現在是越來越小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希望自己面臨險境時候能夠儘快擺脫險境,只能靠我們自己,如果我們有在險境下的自救本領,面臨險境的時候就不會那麼忙亂,很多時候會很快擺脫這種險境。
如果我們把自己擺脫險境的希望寄託在別人的“見義勇爲”上,可能會有這樣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我們可能處於一個“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荒郊野外,不可能有“見義勇爲”的人出現。這樣我們在險境下只能自生自滅了。
第二種情況,我們處於險境的時候,有人路過了看見了,但是這人對“見義勇爲”這種精神向無興趣,他永遠不可能不會對我們伸出援助之手。這樣我們可能除了內心深處有些怨言和詛咒之外,只能看着自己的希望慢慢消失在自己眼前。
第三種情況,我們處於險境的時候,碰到了“見義勇爲”的義士,但是他只有“見義勇爲”的精神情操,但是並不知道怎麼施予援救,結果他可能不但沒能援救了我們,反而使得他也陷入險境。這種情況是不是更加糟糕?
第四種情況,我們碰到了見義勇爲的人,也的確使得我們擺脫了險境,但是他自己卻不幸陷入更加惡劣的險境,進而喪失自己的生命。我們雖然得救了,但是別人這種“捨己救人”的行爲會不會讓我們內疚一輩子?
第五種情況,見義勇爲的人對我們援之以手,對我們是功德無量,於他是毫髮無傷。這是一種皆大歡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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