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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住房在未來15年後得拆了重建。』在8月5日的中國地產金融年會『舊城改造與城市新規劃中的投資機會與眼光』對話裡,中國城鄉建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淮語出驚人。他認為,目前真正能夠在城市中保留下來的房子就是1979年到1999年建成的,但其管理格局以及配套設施都遠不能適應今天的城市發展需要,只能存在10-15年,到時也就是『拆』。以後城市能長期保存的,就是1999年到現在十年間建的房子。(《南方日報》8月6日報道)
『一半以上住房15年後都要拆除重建』,此言不僅令人心驚,更讓人不得不品味其中的言外之意。我們假設,這位專家是站在公共立場上說這番話,不知他是否考慮過,『遠不能適應今天的城市發展需要』的這一大批建築,與高房價背景下的巨額產權,存在著怎樣的矛盾。
非常不幸,筆者所居之房,恰好就是『1979年到1999年建成』這一批,當然也是我花了很大價錢買下來的,要說『不能適應今天的城市發展需要』,這我承認,因為設計理念就很老。但是也有朝向很好、交通方便的優點,所以我寧願承受專家的『不能適應』說,也不願重新拆建。誰要是以這樣的理由來拆我的房子,毫不考慮我的業主權利,我肯定會全力抗爭。一個業主如此,推及全國,這哪裡又是一個簡單的『拆』字所能涵蓋呢?
我們假設,如果這位專家是站在某些地方政府的立場上,此言倒確實有些道理。因為『不適應今天城市發展需要』總被拿來當做拆舊建新的萬能理由。只要拆拆建建不停,GDP就能快速增長。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為大拆大建提供了社會背景;急於通過城市建設彰顯政績,新官不買舊規劃的賬,是大拆大建最現實的人文背景;『土地財政』帶給地方政府的土地昇值衝動,又成就了大拆大建的體制基礎。『一半以上住房15年後都要拆除重建』,『以後城市能長期保存的,就是1999年到現在十年間建的房子』。這話聽起來靠譜嗎?最近10年建造的房子,豆腐渣工程還少嗎?以時間給建築壽命畫線,如果不是別有用心,起碼也是糊涂得可以。
摘編自《羊城晚報》8月7日文/馬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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