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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披露全國土地閑置1457宗天津11宗
天津市對出讓1年以上不足2年未開工土地征20%閑置費
昨日,國土資源部披露全國1457宗『閑置土地黑名單』,京粵瓊蘇四省市成為『重災區』。天津有11宗閑置土地被點名,共涉及閑置面積74.985114公頃、合同價款2.98億元。對此,市國土房管局表示,本市將依法收回超過2年未開工的項目土地,對1年以上不足2年未開工的土地征收閑置費。
國土資源部公布名單中,閑置土地面積9772.365294公頃,合同總價款256億元。北京、廣東、海南、江蘇四地閑置土地數量佔全國的近四分之一,70%以上閑置土地性質為住宅用地。目前,國土部已將統計表交予銀監會,銀監會將根據這份名單做一次全面的風險排查。其中80%的閑置土地可能被收回。
對於本市土地閑置情況,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市對因企業自身原因超出讓合同約定1年以上不足2年未開工的土地,征收土地出讓金20%的閑置費;超合同約定2年以上未開工的土地,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同時本市將進一步加大已出讓土地開發利用監管力度,構建有效的閑置土地發現和處置機制,對因非企業自身原因閑置土地的,根據具體情況由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不同措施分類處置,防止產生新的閑置土地,促進土地按期開工建設形成有效房屋供給。對於2004年8月31日前因企業自身原因閑置的土地要全部無償收回。
據悉,本市近幾年新增建設用地供應每年都在6000公頃以上、房地產開發用地交易在2000公頃以上。本市積極構建土地利用綜合監管平臺,嚴格土地監管。今後將進一步加大土地出讓信息公開程度,完善土地信息公開發布制度,定期舉辦出讓信息發布會、土地項目招商會,展示儲備地塊。
4種情況認定土地閑置
一是超過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建設日期,或者超過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定的動工開發建設日期的;二是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建設用地批准書未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自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用地批准書頒發之日起滿1年未動工建設的;三是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的總面積不足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的1/3,或者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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