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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2月1日開始,本市公積金住房提取方面的幾項新規將開始正式執行。放寬提取條件、簡化提取手續、推行委托提取業務等一系列新規定的執行,將讓市民享受到公積金制度變化帶來的實惠與方便。
新提取流程不需單位填寫數額在擴大提取范圍的同時,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程序也將從下月起進一步簡化。以往常出現因《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以下簡稱《提取申請書》)金額填寫錯誤造成申請提取者多次往返的情況,而將於下月啟用的新版《提取申請書》中不再要求職工單位填寫提取金額,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以下簡稱《提取通知書》),職工確認提取金額後到建設銀行申請支款。
也就是說,今後本市市民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其業務流程將分4步進行。例如,王先生因為購房需要提取公積金賬戶餘額,那麼其提取申請將按照這樣的步驟進行。首先,王先生應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第二步,王先生就可以帶著《提取申請書》和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王先生來簽字確認提取金額。第三,王先生在申請當天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最後,王先生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還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這樣,全部提取過程就算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