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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入高增長和高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前兩次房價大漲並未導致嚴重後果,民眾亦無太多抱怨。1983-1987年,臺北地區居民的房價收入比只有4:1多一點。
第三次房價屬於暴漲,漲幅遠遠大於前兩次。1987-1990年,大臺北地區房價分別上漲35.82%、94.51%、41.81%、10.76%,接下來兩年分別是-7.19%、4.26%。與前兩次不同,此次房價飆昇期間並未出現通貨膨脹,GDP和居民收入也沒出現快速增長,臺北住房價格由1986至1990年四年漲幅為448.7%。而家庭收入增長僅55.38%。相同的是,貨幣供應非常寬松,1986年為51.4%,1987為37.8%,1988為24.4%。推高房價的根本原因是市場投機過度,全民投機炒房,從而導致房價收入比1988年增至9.27:1,1989年至11.9:1。另外,連年的高外貿順差、臺幣昇值、境外熱錢流入也是導致流動性過剩、投機成風的重要原因。
針對第三次房地產泡沫,政府從1989年2月28日開始緊縮銀根,大幅提高貼現利率,減少貨幣供應量,1989貨幣供應增幅為6.1%,1990為-6.1%。另一方面減少土地供給,但狂熱的投機者依然相信『樓市不滅』的神話,甚至向地下錢莊貸款。因此,直到1990年纔開始出現明顯效果,而且1990第一季度股市崩潰,由11294點到至第四季度的3759點,暴跌67%;同時也促使房價下跌,臺北房價由二季度的每坪28.79萬,降至第四季度的每坪27.21萬,僅下跌了5.5%。房價上漲與股市上漲幾乎是同步進行的,但在股市回落時,房價回跌的時間較股市遞延,且房價調整的幅度遠小於股市,顯示房市穩定度優於股市。
直到1990年,房地產泡沫開始破滅,但值得關注的是,其後房價並未暴跌,而是陰跌,比如2003年臺灣中南部房價和高峰期降低40%左右,而臺北地區的房價依然居高不下,但成交量持續低迷。從宏觀經濟看,1991-2000年年均增長率則為6.3%,由之前的高增長明轉入中速增長,相比日本房地產泡沫破滅後的情況要好很多。一個現象值得關注,地產泡沫破滅之後,中心城市房價較其它城市相對抗跌保值,臺灣房市在2003年後價量皆出現成長,臺北房價已回到泡沫高峰時的水准,而一些中小城市甚至還不到高峰時的一半。
臺灣地區和大陸之間的房價收入比,具有很強的可比性,由於臺灣經濟和樓市先行於內地20年左右,對內地樓市有相當大的借鑒意義。如果內地房價收入比達到9-10,意味著泡沫明顯,而京滬穗等一線城市,房價收入比達到12-13,泡沫就會形成。目前來看,我國全國房價收入比在8左右,泡沫不明顯,而東部大城市明顯存在泡沫。房價下跌不可避免。與臺灣類似,像日本那樣快速下跌的可能性不大,持續陰跌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