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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才10天,房價就降了14.7萬元。”面對開發商的降價促銷,東恆時代家園三期業主王華(化名)夫婦與開發商協商退房或給予相應賠償未果後,將對方告上法院,要求變更合同,調整購房單價和貸款金額,享受與後購房業主同樣的待遇。
記者昨日從朝陽法院獲悉,法院已立案。據瞭解,在全國各地業主掀起“退房潮”以來,這是北京首起業主因房屋降價狀告開發商的案件。
購房10天后房價普降2000今年5月10日,王華與方恆置業公司簽訂合同,購買了東恆時代家園三期的一套房屋。
王華說,當時樓盤均價1.8萬元/平米,因爲有樓層和朝向的差價,他們以套內建築面積單價22986.17元/平米,按揭購買了一套近90平米的兩居室。簽訂合同前,他們已得知該樓盤會在下一週進行促銷活動。
“我們問能不能晚幾天籤合同,但售樓代表保證我們的戶型不會降。”王華說,因銷售方一再催促,他們便籤了合同。5月19日,他們瞭解到該樓盤3居以下的戶型普降近2000元/平米,而與自己所購房屋戶型、樓層相近且原單價相同的房子,降價達14.7萬元。
業主起訴要求降低購房單價新房還未入住就縮水了十多萬。王華夫婦隨後與銷售人員和銷售主管多次溝通,要求退房或給予相應賠償,一直未果。他們遂將開發商告上法院,要求變更合同。
在訴訟請求裏,王華要求將購房單價降至21064.22元/平米,並將貸款金額由60萬變更爲452644元。
昨日,王華表示,其實他的損失還不止這些,加上入住後的公共維修金以及銀行利息等將達到20餘萬。他們之所以起訴,一是因爲降價太快,二是出於此前銷售人員曾承諾的“不降價”。
王華認爲,雖然“不降價”未寫進合同,但這是口頭承諾。作爲證據,他還專門保留了一份與銷售人員的對話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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