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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25%的富人所交納的個稅已經佔到80%以上,中國的富人的個稅所佔比重也在大大的提昇(中國的富人還不夠富)。但不管是中國還是美國對富的看法卻不盡相同,中國的民眾不但不能接受富人多納稅會對貧富有所幫助,尤其不能接受政府的稅務部門為富人服好務這種說法,更不能接受稅務部門對富人納稅的表彰。
如果納稅應給以表彰,那麼社會公益的捐贈是否也應給以表彰呢?如果納稅並不是以數量多少為表彰的唯一標准,那麼對捐贈是否也不應以數額的多少為標准呢?
富人的捐贈是減少與縮小貧富差距的方式之一,任何公益捐贈都在承擔政府稅收理應承擔但無力承擔的公益責任,任何公益捐贈都是對貧窮的幫助和對縮小貧富差別的補充。這種無償的幫助、自願主動的幫助、不求回報的幫助,既包括了並不太富裕的錢、物、力,也包括了巨額的捐助。但這種善意的捐贈基礎至少應讓捐贈者不再成為被捐贈扶助的對象,就像絕不應讓此次被援助的災民捐款救災一樣。
各種公益捐助的范圍非常寬泛,包括了富對窮的幫助,也包括對環境、生態、生物、某些專項事業包括醫療、教育、體育、設區等等,但不管是哪一種都是捐贈者的奉獻,是一種愛。
對愛、對奉獻是無可指責的。一分錢、一塊錢與更多的錢的意義是相同的,錢的多少是能力的表現而並非愛的程度的體現。愛是無法用金錢的數量衡量的,就像依法納稅的誠信與義務並不是靠稅的額度大小來衡量的一樣。窮不等於沒有捐贈,更不等於沒有愛。
災難時期的捐贈是特殊的突發事件的反映,當更多的捐助則是常態中的奉獻,這種常狀的捐贈是無法用災難時的捐助所代替的和表明的。因此更不能僅從災難時的捐贈數額來評價捐贈者的道德之心,對窮者是如此,對富者也是同樣。
媒體的宣傳似乎將捐贈的數量當成了標准,也許這個數量的多少會吸引更多的眼球關注。於是媒體與輿論扼殺了所有的『雷鋒』,似乎捐贈人如果不向社會公布自己的數額(並且這個數額在攀比著拔高)那麼就等於他沒有捐贈。而那些甘心做無名英雄的中國人的美德與良心在媒體與輿論的攻擊中被撕得粉碎了。這種並不想了解真相的手機短信與謠言甚至讓中國的商務部長都不得不公開的聲明和道歉,也讓愛心與捐贈變了味道。
如果沒有『雷鋒』這個社會就不會再有常態中的捐贈,就不可能通過NGO組織來實施幫助與平衡貧富之差,就不可能有全社會的公益事業。
許多的企業與個人並沒有要求公布自己的捐款,也並不想比拼這種捐助的能力大小,而只想默默的付出一份愛、獻出一點愛心、做出一點力所能及的奉獻。除了對災難的一次捐助之外,他們也許還有許許多多的其他常態下的捐助,也有許多與災區群眾同樣需要他們捐助和幫助的人與事。他們並不會也不因一次的災難就中止與取消了其他早已承諾的捐助與幫助,這個社會中還有許多不夠富的人。
攀比的結果讓許多的捐助成為了廣告,成為了出名和顯示財富的效應,而這些自我標榜式的東西本就是與善心、善事和奉獻愛心毫不相乾的東西,也是被愛的真諦所反對的附加物。但如果媒體與輿論不能正確的善待每一份愛,恰恰會助長了愛被利益驅動所代替的惡果。
就像納稅一樣,納稅人並沒有要求公告自己的納稅額,不管納稅多少都是一種義務。大多數捐款人(不僅是大災面前)也都沒有要求公布自己的捐款額(尤其是那些在各種場合悄悄的將錢放入捐款箱的人們)。區、縣一級的紅十字會等機構也沒有機會去做這種公開宣傳與公布,但不管多少都是一份愛的奉獻。
國有企業的捐款更不應大張旗鼓的宣傳與比拼,這雖然是企業法人財產,但並非企業管理者的財產,更沒有最終的巨額捐贈權。用企業(包括股份制企業與國有控股企業)的財產去換取管理者的名聲更為可恥。這也許是只能當『雷鋒』可做而不可說的事,完全個人的財產纔能由個人說了算並想捐多少就捐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