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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一房兩賣,結果導致早已付清了房款的業主的房子被法院查封。近日,家住南城駿馬山莊別墅的孫小姐就遇到了這樣一件倒霉事。據了解,除了孫小姐外,同一小區內還有數十家業主也遭遇了與此同樣的倒霉事。
付清房款的房子被查封
業主孫小姐告訴記者,她的房子駿馬山莊33B幢別墅是2002年10月16日買的,當時和東莞市南城區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她除了交完各種稅費外,還一次性支付了房款66萬元。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她一直沒有拿到房產證。
5月13日,她接到該幢別墅的租客的電話,說她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她一頭霧水地到法院了解情況,吃驚地得知,她的房子在她購買之前就以『A34幢』的房號賣給了一個香港人,而那個業主已經將房子抵押給銀行了。現在,那個業主沒有還完貸款,銀行便委托法院查封了該處房產。
『我問過開發商,他說這兩個房號是同一幢別墅,那我的房子就被開發商一房多賣了。』孫小姐無奈地對記者說。『這房子是我真金白銀買回來的,而且也去房產所備案了,房子怎麼會又多出一個業主呢?』
於2004年11月以815000元一次性付款購買了駿馬山莊另一幢別墅的康小姐也告訴記者,她現在也纔知道,她的房子也被開發商一房兩賣了,現在也是『前業主』沒有還清貸款,房子也將被查封。
據了解,除了康小姐、孫小姐,駿馬山莊還有另外數十名業主也遭遇了同樣的事。記者從業主們提供的合同及發票上看到,除了少數幾個業主還差一年還清貸款外,其他的幾個業主都是一次性支付房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