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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大地震使不少人痛失家園
汶川大地震發生後,災區人員傷亡和建築損毀情況嚴重。對於『樓在人不在,人在樓不在』等情況,房貸還不還,應該怎麼還?這些問題一時間成為熱議的話題。
有關人士表示,對於抵押房屋的損失情況,估計短期內很難出臺最終解決辦法,不過,銀行方面將根據人道主義的原則,依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的處理。
『這棟房子是借了十幾萬元的貸款剛剛建起來的,如今房子已成瓦礫,我們一無所有了,卻背上了一身的債。』一個幸存的女士面對攝像鏡頭哭訴的畫面,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自5·12汶川大地震以來,災區大量房屋建築被摧毀,不少人痛失親人和家園,喪失還貸能力後還得背負沈重房貸。銀行將如何處理暫時喪失了還貸能力的房貸客戶,成為全國人民關注的一個話題。
近日,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銀行業機構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災區其他救災信貸支持。有關方面的人士表示,對於抵押房屋的損失情況,目前尚處於調查和評估階段,只能作暫緩的處理,很難確定最終的解決辦法,不過,銀行方面將根據人道主義的原則,依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的處理。
逾期還貸者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在正常情況下,對於逾期還貸者,銀行通常會進行催收催繳,並作罰息處理,對其信用進行不良記錄。一般而言,對於普通商業貸款,罰息利率為貸款利率基礎上上浮50%,公積金貸款罰息則為萬分之二左右,如果逾期3個月不還款,銀行就可對逾期還款者進行起訴,要求對房子進行清償處理。
地震災害發生以來,災區大多數人暫時喪失了還貸能力。為了緩解災區人們的房貸負擔,5月19日,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全力做好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第1號)』,決定對受到地震災害影響的四川、甘肅、陝西、重慶、雲南等重災省市實施恢復金融服務的特殊政策,其中第四條明確要求各銀行機構,『妥善安排好災害發生前已發放貸款的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考慮到受災地區群眾和企業的實際困難,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災區其他救災信貸支持。對借款人主動還款的,應及時周到地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及時將上述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