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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是上海一家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的副總,因公司資金鍊斷裂,2005年11月至今年3月,公司共拖欠其工資20萬元。周先生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支付所欠工資。徐匯法院稱,該案是新勞動法實施後,本市首例勞動者申請勞動報酬支付令案件。昨天,法院發出支付令,判令該房產公司自收到支付令15日內,支付周先生工資20萬元。
法院收到周先生的支付令申請書後,立即着手調查。根據《勞動合同法》和4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修訂《民事訴訟法》,勞動者無需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序,可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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