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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被稱為可『打表』計算拆遷補償的規定近日出臺。這份《關於進一步規范五城區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拆遷中涉及的補償、獎勵等政策措施制定了統一標准。未來成都市被拆遷戶可按照此《意見》,獲得補償、獎勵等各項政策優惠。《意見》對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被拆遷戶,除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外,住宅按被拆遷房屋評估價的30%給予購房補貼,非住宅按被拆遷房屋評估價的20%給予購房補貼。與此同時,一系列拆遷補償、補助、補貼、獎勵等政策標准也相繼出爐。據成都市房管局介紹,該《意見》從10月16日起已正式執行。
規定期限搬遷 每戶獎勵最高6萬選擇貨幣補償的,另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500元的面積獎
這份由成都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意見》於今年10月16日正式出臺。成都市房管局相關人士介紹說,該《意見》是對現有的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補充。
首先,對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被拆遷戶,一次性發放臨時安置補助費所計算的時間,由1.5個月增至6個月,並且對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遷住房面積均按50平方米來計算;對一次性發放的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所計算的時間,由1.5個月增至3個月。隨著物價水平的提高,根據市場情況,《意見》調整了住宅的搬家補助費,由原有的每戶300元增至1200元。對非住宅的補助,則沿用原政策。
同時《意見》還明確規定,根據被拆遷房屋和安置房屋套內建築面積來結算價差,拆遷人免收被拆遷人應交的公攤面積補差款。
在獎勵政策方面,此次《意見》對獎勵政策進行了統一,明確規定:對規定期限搬遷的被拆遷人,戶獎每戶不超過6萬元,選擇貨幣補償的,另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500元的面積獎。
貨幣補償安置 評估價30%補貼購房 非住宅按被拆遷房屋評估價的20%給予購房補貼對於政策補貼,《意見》規定:一是對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被拆遷人,住宅按被拆遷房屋評估價的30%給予購房補貼,非住宅按被拆遷房屋評估價的20%給予購房補貼。二是增設物管費補貼。針對近年來拆遷安置房普遍是電梯公寓,被拆遷人因需繳納較高的物管費而使生活成本增高的事實,《意見》實時擴大了拆遷補償標准,要求對被拆遷人按90平方米計算,一次性給予5年、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物管費補貼。
據成都市房管局介紹,目前該《意見》已從10月16日起正式執行。但此前已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項目,仍按此前的拆遷條例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