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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就閒置土地處置工作問題開展了網上交流諮詢。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土地動工開發時限的問題,他們正在同有關部門充分研究,按項目類型分別設置更加合理的動工開發時限。
開發商違約可打官司解決
昨日,有網友反映,他是北京路南太平沙70號的業主,所在土地已被徵收十多年,到現在還是閒置地一塊,拆遷費一直無法拿到。請問作爲業主應該怎樣去處理。
市國土房管局迴應,該網友所提及的此類閒置土地,存在拆遷遺留問題。廣州市定義爲拆遷爛尾地塊,市政府已於2003年出臺了有關的措施處理此類地塊。由於涉及開發商違約等問題,市國土房管局建議業主通過司法途徑予以解決,保障自身的權益,他們將配合法院加快處理該爛尾地。
分期未開發地算閒置地
有網友提問,開發商分期開發的用地,只建了第一期,後面的地就放着不開發了,現在有辦法確認爲閒置用地嗎?
市國土房管局表示,原《辦法》規定認定和處理閒置土地以宗地爲單位,但由於未對分期開發情形作出明確規定,可能造成以分期開發方式規避閒置土地處置和監管的現象,爲此,爲規範和嚴謹起見,新修訂稿增加了對已辦理用地分期手續的,以分期後的土地爲宗地單位作爲閒置土地認定對象的規定,較原辦法更爲嚴格和嚴謹。
按項目類型設開發時限對於一直在辦理項目開工的各項審批手續,但仍舊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工的問題,有網友諮詢應如何處理。
市國土房管局迴應,開發單位如在限期內完善相關手續期間,受規劃因素影響,未能如期動工開發,可在聽證會上提出上述觀點並提供書面材料等證據舉證說明,市國土房管局將依法實事求是妥善處理。
有網友接着指出,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動工建設,涉及審批部門有很多個,要在一年內完成幾乎是不可能的。市國土房管局迴應,對於土地動工開發時限的問題,他們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充分研究,按項目類型分別設置更加合理的動工開發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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