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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
3月14日,國土資源部負責人就『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采訪。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就如何打擊惡意囤積住房以哄抬房價、房地產巨頭涉嫌零地價拿地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在談到零地價拿地問題時,廖永林表示,打擊囤地囤房,從國土資源部來說,我們要依法行政,『囤地』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但是關於閑置土地,法律有明確界定什麼叫閑置土地,一種是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沒有開工的,或者是沒有規定合同期而發了建設用地批准書的。第二種是拿了地之後,連續中斷開發一年,開工面積不到1/3。對這兩種行為法律有明確規定,我們國土資源部正在調查處理。按照去年國務院的要求,我們發了一個通知,要求對閑置土地進行清理,到今年六月份完成。上一輪的閑置用地清理是2004年開始的,通過這幾年消耗改革了一部分。特別是去年以後,在東莞,閑置地的清理,這麼多年來整個閑置地是4.57萬畝,通過去年一年的閑置盤活,共盤活4.3萬畝,接近94.1%。對這些地,我們要進行依法依規的嚴肅處理。
第二,關於零地價拿地的問題,這個事我是從報紙上看到的。我覺得,如果光從報紙上看,我不好評論。但有一個情況我給大家介紹一下,按照土地出讓的標准程序,政府通過征收、征用或者把撤下來的地開發完了以後去賣,在前期,政府征收征用的都應該算是政府成本。同時,我們同財政部出臺了土地收購儲備的資金管理辦法,同時也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出臺了土地收購辦法,這裡規定政府拿地以前,應該先付掉成本,然後再進入市場進行招牌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