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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申請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除了交納不低於60萬元的保證金外,還必須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等5項條件。北京市建委昨天下發通知,提高了房產中介的准入門檻。
市建委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處處長羅洪京介紹說,此前,北京市要求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的中介機構須與被指定的銀行簽訂租金代收、代付委托協議,並按協議約定在銀行開設賬戶、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租賃代理保證金的金額不得低於60萬元。目前,本市有22家房地產經紀機構符合保證金的條件。
昨天(14日)下發的通知的最大特點是提高了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准入門檻。即中介機構若想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除了向銀行交納60萬元租賃代理保證金外,還必須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等5項條件。
羅洪京說,5項條件主要是針對申請加入的中介公司,已從事房屋租賃業務的22家中介中雖有個別不符合5項條件,但仍會被保留。『如果發現在代理中出現違規行為,市建委將予以監督,情節嚴重的將被清除出放心中介』。
關於准入門檻
從業年限不低於3年
【通知要求】申請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具備以下5項條件:注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從業年限不低於3年(以資質備案時間為准),經備案的分支機構不少於規定的數量,有健全的房地產經紀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等制度,經營行為規范、無不良行為被記入房地產經紀信用檔案系統。
【點評】市建委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處處長羅洪京說,注冊資本金和年限的要求使得從事租賃代理業務的中介必須具備一定的實力和經驗,分支機構數量標准目前雖然尚未確定,但市建委會根據情況隨後公布。
關於退出條件
退出前先公示30天
【通知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若要停止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必須先終止房屋租賃代理業務所涉及全部合同,之後纔能向市建委房地產經紀活動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市建委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後,會在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http://www.bjfdc.gov.cn)上公示30天,確定無異議後,就會書面通知指定銀行返還保證金。
【點評】羅洪京說,這樣做主要是防止一些中介在退出過程中出現遺留問題沒有解決。如果公示期間中介被投訴,市建委查實後可用60萬元保證金處理遺留問題,如果30天內沒投訴,保證金將會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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