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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汽車、兒童玩具、食品藥品等商品之後,我國產品召回制度即將擴展到家電領域。日前,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家用電器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如果這一規定實施,將填補我國家電行業召回制度的空白。
根據家電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家電生產廠商如果存在未按規定實施產品召回、不停止生產銷售存在缺陷的家用電器產品、拒不配合缺陷產品調查等行為,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此,法律界人士認為,對於家電行業來說,召回機制的建立使得產品的質量管理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監管鏈,也意味著外資企業將沒有理由再對中國市場實施差別化待遇。
有關專家指出,召回管理規定和條例草案的出臺為我國召回制度的建設提供了明確依據,在消費者維權、市場健康發展等方面有益。但總體而言,我國的召回制度仍然處於起步階段,與許多國家仍有差距。(整理燕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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