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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容園林委獲悉,為加強對沿街商鋪設置牌匾行為的管理,維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成果,針對當前沿街新建商鋪牌匾設置無規劃、不統一、不按行政許可規定設置和違章擅自設置等情況,本市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強對沿街商鋪牌匾管理的通知》,要求沿街商業牌匾要統一『著裝』。
通知要求,對新建樓宇的沿街商鋪,各區(縣)市容委要會同新建樓宇產權單位對沿街商鋪牌匾設置按照高起點規劃的原則,遵照《天津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范》的規定,作出整體規劃方案,統一尺度、統一材質、統一制作、統一整體效果,確保市容景觀的統一協調。對兩個奮戰150天和今年整治過的道路,沿街商鋪改變經營人、改變經營名稱或對經營名稱進行更新的,要嚴格按照原規劃方案進行改造或更新。(記者孔令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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