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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新修訂的《海南住房公積金提取操作規程》與《海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操作規程》正式出臺。其中規定,除用於住房相關費用外,住房公積金還可用於支付物業費、子女大中專學費、醫療費和事故災難費。此政策一出,立刻在網絡上引起熱烈討論。
第一調查網就該政策跟進的調查結果顯示,31.4%的受訪者對這一規定表示『支持』,17.7%的人表示『反對』,27.5%的人持中立態度,還有23.5%的人表示『說不清』。
『這種做法很好』,網易黑龍江省網友『聖奇』認為,住房公積金本就應該由個人支取,公積金打入單位賬戶的做法增加了所有者的使用難度。
一名搜狐網北京市網友評論道:『公民有權支配他的財產。住房公積金本就屬於公民個人所有,現在只是按規定被扣存起來,如果一個人沒錢買房,也沒有租房,難道就不能使用了嗎?』他認為,對於住房公積金的領取,不應過多限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2008年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情況通報》顯示,截至2008年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銀行專戶中的沈淀資金為3193.02億元,沈淀資金佔繳存餘額比例的26.4%。為此,有人評論說:『處於睡眠狀態的巨額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一種資源的浪費。』
『住房公積金的作用正在日漸消失,如果不買房、不裝修的話,住房公積金不就變成養老金了?』在一名網易遼寧省網友看來,如何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是現在的當務之急。
搜狐網網友『lv9096』認為,對於已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而言,海南省的新政策的確有利於幫助一些人解決燃眉之急,值得向全國推廣。
『如果用來繳納學費、醫療費等,住房公積金不就變成了助學金和醫療保險?』一名搜狐網吉林省網友認為,住房公積金本是國家鼓勵通過集中資金來改善住房的重要政策,如果將其挪作他用,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這種做法的初衷是好的,但這會不會造成新的不平等?』一名搜狐網天津市網友表示,享有數額可觀的住房公積金的群體,大多並不貧困,而真正貧困的人,要麼沒有公積金,要麼公積金少得可憐,難以解決實際困難。這樣一來,窮人的困難依然沒得到解決,而富人則又多了一條獲得可支配資金的渠道。
他認為,關鍵的問題是要在住房公積金政策上,對貧困群體多加傾斜與扶持,從而讓他們有公積金可用。
一名搜狐網北京市網友說:『雖然應該通過改革來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但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本身就具有社會保障的性質,不能在改革過程中產生「助富不濟貧」的效果,從而再次擴大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