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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泛海建設獲得北京東風鄉泛海國際居住區二期項目1#、2#、3#、4#地塊開發用地。2005年,泛海建設以北京教委『關於統一整合東風鄉項目教育配套的要求』為理由,向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提出調整規劃方案的意見。2006年經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泛海建設對這4塊土地進行整體調整,增加了辦公、商業、酒店等功能,減少了住宅用地面積,各地塊之間建設規模相應調換。
2007年9月,北京市規委核發2#、3#、4#地塊《規劃方案復函》。2007年底,泛海建設取得2#、3#、4#地塊部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08年2月取得上述3地塊部分開工證。但泛海建設又以『受奧運會影響』為理由沒有開工建設。
2008年12月,在維持總用地及地上建築規模不變的前提下,北京市規委確定了1#地塊的建設規模,增加了1#地塊作為商業辦公用地的建設面積,相應減少了2#、3#住宅用地建築規模,在此基礎上核發了2#、3#地塊新的《規劃方案復函》。
2009年,根據新的《規劃方案復函》,泛海建設重新辦理1#、2#、3#、4#地塊的前期手續,再一次取得了2#、3#、4#地塊部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此期間,泛海建設又以『按照朝陽區衛生局的要求』為理由,局部調整了東風鄉項目配套門診部的規劃位置,對2#地塊、4#地塊規劃做了微調,並取得《規劃意見復函》。
就是這樣,泛海建設沒費吹灰之力就通過『規劃調整』留下了一只『下金蛋的母雞』。
雖然這個公司稱這一項目計劃在2010年年底前陸續開工建設。但在當前土地價格和樓市價格已上漲3倍的情況下,以泛海建設之前調整規劃的先例,難保其不會再次申請調整,具體何時能夠開工建設仍然是未知數。
『兩年大限』成『空文』責任追究難落實
正是憑借屢次的『規劃調整』,讓泛海建設『捂地』成功,也就是公司公告聲稱的『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風險』。這讓被稱為政府『利劍』的土地閑置『兩年大限』規定成一紙空文。
按國土資源部相關規定,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征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記者調查發現,通過更改規劃獲取暴利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比比皆是,雖然國家相關部門屢次針對規劃問題開展整治和規范行動,卻屢禁不止。此前北京廣渠路15號地等修改規劃事件就曾受到廣泛質疑。而泛海建設在武漢開發的泛海城市廣場項目,2009年6月就已動工,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2009年11月17日卻發布《規劃方案批前公示》,稱正在審批其一期項目規劃方案。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房地產商會理事桑聖元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開發商通過不斷調整規劃,逃避『兩年大限』。這種危害後果十分嚴重。首先,破壞了法律的尊嚴、政府的信譽,助長了貪瀆行為。桑聖元說:『個別調整的背後可能是權錢交易,眾多規劃官員倒下就從側面印證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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