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土地流轉並非私有化
流轉與否取決於收益
在土地制度方面,意見要求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強化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做好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步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把承包地塊的面積、空間位置和權屬證書落實到農戶。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尊重農民的土地流轉主體地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流轉,也不能妨礙自主流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展流轉服務組織,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溝通、法規諮詢、價格評估、合同簽訂、糾紛調處等服務。
"有收益,就會有交換。"三農問題專家、河北大學中國鄉村建設研究中心研究員李昌平昨天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指出,農民有自主權就有市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就已大量存在,只不過當時不叫"市場"。
李昌平說:"土地的集體所有性質並沒有改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與集體所有性質並不矛盾,因為流轉的只是部分權益,如承包經營權,而非產權、所有權。"
"上世紀八十年代也是實行類似的土地制度,當時也是鼓勵土地承包權轉讓,鄉鎮企業發展得非常好,土地轉包也很紅火,當時出現很多專業戶。"他說,但到了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這個勢頭轉變了。
"學界爭論得最多的是土地要不要私有化,這是意識形態之爭,其實對農民沒什麼影響。對於農民來說,只有收益大小的改變,如果土地收益太小,農民就撂荒或者轉租,如果土地收益高、能掙錢,農民自然會要地種田。"李昌平表示,現在意見指出,將大幅度增加農業補貼,這對農民來說當然有好處,而農民是否放棄農田承包取決於土地的收益。
"有學者一提起土地流轉就產生私有化的想法,其實是他們過於敏感了。"李昌平表示,現在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並非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