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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更龐大、更復雜的住房需求人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首次提出,要有針對性地解決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供應條件,又無力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夾心層”羣體的住房問題。
記者瞭解到,相關政策已經在部委層面醞釀了將近一年時間,在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前夕,相關內容的調研報告,剛剛上交國務院。
接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消息人士告訴記者,這份調研報告得出的結論即是採取租賃方式。報告認爲,採取租賃的保障方式,既解決了保障家庭無力購買產權住房的實際困難,也便於動態退出保證保障房的有效利用。而且市場上低價小戶型租賃住房短缺的情況下,政府主導的投資建設非常必要,也有助於調控市場租金。
實際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08年年初便開始研究的經濟租賃房政策,主要針對保障房申請條件不具備,又買不起商品房的“夾心層”,推出一個以無產權租賃爲主的保障方式。
實際上這即是以政府主導的方式建造,並以略低於市場價格出租,保障效果體現在“有穩定的房源出租供給”。
前述消息人士透露,目前福州、廈門、天津、北京等城市已經開始嘗試“經濟租賃房”的保障方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一位官員稱,“部裏面”密切關注這些城市的實踐過程,其經驗將成爲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
然而,在全國房地產市場普遍低迷的當下,地方財政亦面臨巨大壓力,這無疑給保障房建設帶來影響。上述官員表示,經濟租賃房的資金來源初步打算是不動用中央與地方財政,而是利用社會閒散資金、機構資金、公積金和社保資金等,地方甚至可以就此發行定向債券。
記者瞭解到,就目前看來,除去社會資金外,住房公積金可能成爲經濟租賃房建設的主力資金。1月6日的國新辦發佈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表示:“正在醞釀出臺如何解決‘夾心層’住房困難羣體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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