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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了解到,為維護經濟適用住房交易雙方合法權益,保障經濟適用房申請購買人的合法權益,本市對《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進行了修改,並於2009年1月1日在全市啟用。
此次修訂的《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根據物權法『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的規定,增加了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條款。通過此項條款,可有效避免『一房二賣』的情況發生。有效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預告登記制度
過去,一些房產公司在樓價不斷攀昇的形勢下,往往不惜違約而『一房二賣』,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購房者的利益。為有效遏止這種局面,推出了預告登記制度。
當事人在購買房屋或者不動產時,為保證將來能夠擁有這套房子或者不動產的物權,雙方可以按照約定,到房屋登記機關申請所購房屋的預告登記,這樣在登記機關就留下購買人的相關資料,開發商或者其他部門在未經購買人同意的情況下,將不能再把該房賣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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