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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高先生:我們想把舊房賣了買套新房。聽說買賣房屋除了營業稅和契稅外,還要繳個人所得稅,我現在住的房子已經22年,請問賣房怎麼繳個人所得稅?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據稅務部門介紹,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上條件的,可到住房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免稅。不符合上述條件,1年內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的,可到所賣住房坐落地區縣地稅局,按購買住房的金額佔所賣住房銷售額的比例,辦理退稅或減免稅。計算退稅或減免稅比例時,購房金額和賣房銷售額只按單套計算。退稅或減免稅額,不超過所賣住房實際繳納或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對個人轉讓的購買自用住房不足5年賣出交易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以實際成交價格為轉讓收入,據此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姜艷秋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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