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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獲悉,在周良洛被判死緩之後,市二中院以行賄罪一審判處李平10年有期徒刑。
1978年至1982年間,李平與周良洛一起就讀於清華大學電機系,二人關系不錯。畢業約10年後,周良洛從清華大學團委書記的崗位上步入仕途,先後擔任朝陽區區委宣傳部部長、海淀區委副書記。這其間,李平一直與他保持著聯系。
2002年11月,周良洛正式出任海淀區區長,提出了開發海淀區西山、百望山以北的北部地區戰略規劃,並自任開發建設委員會主任。此時,李平已當上北京億城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副總經理。該公司籌劃開發的竹園項目,位於海淀區西北旺鎮,恰在周的北部規劃之內。
法院查明,2005年,李平找到大學同學周良洛,希望其能幫助自己取得『竹園』項目。同年9月14日,『億城股份』發布公告稱,其子公司北京億城房地產開發公司以2億元的價格,取得了位於海淀區西北旺鎮的約19.85公頃規劃建設用地的開發權。此前有媒體則披露稱,當時西北旺區域的樓面地價超過8000元/平方米,而億城所拿土地的樓面地價只有610元/平方米。
法院認定,在億城房地產承接『竹園』項目過程中,周良洛提供了幫助。2006年3、4月間,李平先後給予周良洛200萬元的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