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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是年過七旬的父母,一方是曾經的孝順兒子。現在他們卻因為一套房子爭執不下,兩度鬧上法院。房子究竟該歸誰?盡管法院兩次都判決房子歸老二所有,但老兩口還是覺得很不服。
管老太和老伴有3個兒子。一家人本是住的公房,1985年拆遷後福利分房,共拿到了大行宮同一小區一大一小兩套房子:一套是在4樓的單室套,30多平方米;一套是2樓的兩居室,50多平方米。
『這兩套房子裡,大的那套是我的個人房產,怎能作為爸媽的財產平分?』提出異議的是二兒子。他認為,這大套房子是自己當年跑了多趟拆遷辦纔要來的,並與父母達成了口頭協議,留給自己結婚用;4樓的單室套纔是真正分給父母的房子。老二說,父母表示單室套的房子他們已經夠住了。至於為何另外兩個兄弟在拆遷時沒有分到房子,老二這樣解釋,『當時是福利分房,這房子是我多次找拆遷辦纔要來的。你自己沒要,怪哪個?』
而後來大房子之所以一直是老人住,是因為『爸媽看中了2樓行動方便,提出想換房子住。』老二表示,自己一直是個孝子,就同意了,讓老人一直住到了現在。
老二於2000年購買了房屋產權。『我纔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
『我都快被氣死了!你看我這速效救心丸隨身帶著呢!』管老太否認了老二的說法。『當初拆遷後福利分房,是按照我們一家五口人分的。照理說人人都有份。怎麼能說成是他自己要到的?』不過當記者詢問房產證上的姓名時,她也承認大房子的確是老二的名字,但同時強調:這是老二背著大家悄悄辦的手續,自己跟老伴都蒙在鼓裡。
按照管老太的說法,老兩口都大字不識一個,當初房產的相關手續全是委托老二辦的。她認為老二正是利用這些機會,把大房子逐步登記到了自己名下。而對於自己的說法,管老太也坦言確實拿不出什麼證據,只是一個勁搖頭,『都怪我以前太信任他了!』
雙方各說各有理,爭執不下。2007年末,管老太將老二告上了玄武區法院,要求平分房產,最終因依據不足被判敗訴;老二在今年8月份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老人讓出自己的房產。日前法院判決房產權還是歸老二。對此老人放話:『要等騰房,除非我們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