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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雨修補四年沒見好房主急得直哭——
窗外牆磚嚴重脫落。荀覓/攝
晨報訊『我都怕我84歲的老父親住不上這'新」房子了……』昨天,張女士哭著說。2004年,張女士在世紀城蝶翠園購買了兩套房子,本想讓父親住上大房子,但沒想到房子漏雨現象嚴重,物業公司與施工方維修多次仍沒能解決。
張女士住在頂層,她說:『每逢下雨家裡就會漏雨!2005年的時候我發現家裡漏雨,當時從窗戶周圍滲進屋裡很多水,地板都浸在水裡。向物業反映以後,物業給我們做了維修,把窗戶周圍都刷上了防水膠,但是幾個月後地板又被雨水浸泡了。然後我又找物業修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現在房子還是漏雨。因為漏雨,我家根本沒法住,家具也被泡壞了很多,地板更是因此嚴重變形。』
張女士說:『當初買房是想讓我的老父親安度晚年,沒想到都四年了,還沒讓老人如願。本以為物業能幫我修好,但沒想到修一次漏一次,始終沒有改善。』
張女士出示了自2005年夏天到2008年5月房子漏水的書面『見證』。這份『見證』內寫有四年間張女士家牆壁、屋頂、陽臺漏雨情況。每份書面『見證』下方均有樓長簽字證實。今年11月7日張女士向物業遞交了『房屋漏雨造成的巨大損失要求賠償』的書面協議。協議中張女士提出了78萬元的賠償金,包括房租費、原裝修費、誤工費、財產損失費等。在協議的最後張女士附上要求,要10天內給予答復,但『直到現在物業還是沒有和我聯系』。物業公司的於經理表示:『物業為了業主的利益,同意對她家裡的損失做出賠償。但是由於價格過高,施工單位不能承受,所以目前正在進一步的協商中。在五年的保質期內發生的問題,物業一定會負責,即使過了五年保修期,賠償也成立,業主不必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