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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最大的變化就是比以前更懂得愛別人了,她經常在她親媽孤獨時去陪她。我生病時,她也會關心,有時大人鬧點別扭,她就會在中間做工作……我感到很幸福,有時都覺得對不起丈夫的前妻。女兒到了青春期,我和她親媽之間的通話更頻繁了,商量遇到什麼問題應該怎麼辦:這件事我來解決你不要管;或者這件事你得跟她談,因為你是親生母親,我不好談。
最令我欣慰的是,女兒和巴圖姐弟倆關系非常好。姐姐住校,每個星期天走時,弟弟都哭。為了孩子的將來,我和老趙決定把她送到英國的布萊頓學院讀高中。姐姐走後,巴圖一直惦記著她,去年春節過後,他給姐姐寫了封信:『姐姐,我拿了1400塊壓歲錢,給你換了100磅,你想買點什麼,就買點什麼,反正我也不會花……』
巴圖表現不好時,我就會打長途告訴女兒,
女兒就會給巴圖打電話,她說的話,巴圖聽。我越來越覺得自己白撈了一個好閨女。曾經有人對我說:『丹丹你真不錯,你太好了!你能對他女兒這麼好。』我當時就講:『我覺得我特別幸運,從天而降一個16歲的女兒啊!我覺得太賺了!』我還記得女兒去英國前,在自己的房間裡悄悄給我寫了封信:『親愛的媽咪:有人說,一個孩子有父母兩個人的愛,在這個時代已經很幸福了。而我,擁有4個人的愛———媽媽的、媽咪的,老爸的,還有巴圖的。這是多麼幸福的事啊……』
一個離過婚的女人,在以為掉到命運的低谷時還能重新爬昇到幸福的雲端,我還有什麼不知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