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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下午,記者幾經努力獲取了陳雁的手機號。陳雁在電話中證實,她與周某無任何親屬關系。『戶籍掛靠是否因申購經適房需要?』陳雁否認掛靠是衝著申購經適房,但她拒絕透露原因。她說,因為成都市房管局被起訴後,她購買的經適房已被相關部門處理。因此,她要求記者不要追查此事。
『當初是憑什麼條件申購經適房?』陳雁回答說,『要了解什麼情況,去問成都市房管局』,並隨即掛斷電話。
6日下午,記者來到成都市房管局辦公室。當記者想了解陳雁購房情況時,一位工作人員讓記者找成都市房管局新聞信息中心負責人解答。新聞信息中心一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明確表示,房管局對經適房審批程序非常嚴格。他說,申購經適房的居民,其購房資格經區房管局初審後,再由成都市房管局住房委員會復審。而市民住房情況,在成都市房產管理局均有備案,其內部網絡能一目了然。凡是不符申購經適房者,都無法在成都市房產管理局復審時蒙混過關。經復審確認,購房人如符合條件,由成都市房管局住房委員會下發《購房資格認定通知單》。購房人憑《購房資格認定通知單》購買經適房。
當記者表明要了解陳雁購房情況時,這位工作人員說自己不清楚情況。新聞信息中心主任李建告訴記者,成都市房管局對此很重視,已就此作了相應處理。他委婉地謝絕告訴記者房產管理局處理的具體情況。他說,幾天前,原被告協商後,房屋開發公司已到青羊法院撤訴。李建因此認為,此事既然有了結果,媒體就不要再繼續報道,以免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