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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記者從深圳市第二醫院獲悉,鍾先生全身燒傷面積達90%以上,尚未脫離生命危險,需住院觀察。吳姓經理被燒傷約40%,其中一只手燒傷嚴重,痊愈之後可能殘疾,需康復治療。為防止細菌感染,兩名被燒傷者的病房均已被隔離,不允許其他人員進入。
傷者鍾先生的妻子稱,鍾先生一個月前由於公司裁員而離職,公司裡與鍾先生一樣職位、差不多工齡和資歷的其他被裁員工都獲得15萬元左右的離職金,而鍾先生僅拿到7.5萬餘元賠償。『大家都做了10年以上,別人有那麼多,他為什麼那麼少?老鍾心裡肯定覺得不公平。他在公司自焚不是為了拿錢,他是為了心中一口氣。我了解他,他愛面子。』鍾妻悲傷地說。
不惜代價救治兩傷員昨晚,該物業公司召集媒體記者通報了有關情況。公司表示,『出現這一意外,我們和傷者及其家屬一樣非常難過,我們將竭盡全力救治兩位傷員!』據悉,鍾先生受聘在公司當司機已有9年多。今年8月,因公司班車業務取消,有11名司機需轉崗做其它工作。公司為他們提供了3種選擇:一是轉崗;二是去與公司合作的運輸公司工作;三是自願離職,公司依照《勞動法》與他們協商給予合法經濟補償。『鍾先生選擇了領取補償金離職,但是在補償金額方面與公司產生了較大分歧。按照勞動法規定,他可以領到4.2萬元補償。公司照顧到他的一些特殊情況,提出給他補償近8萬元。但是他一直不滿意,提出14萬元的補償金額。公司一直在與他協調,沒想到突然發生了今天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