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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區公有住房解危工作本着政府、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原則,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堅持成片與定點解危相結合、搬遷與修繕相結合、解危政策與住房保障政策及城市綜合治理政策相銜接,針對不同區域及危房的實際狀況,採取不同的解危形式,落實市區公有住房解危工作。日前,揚州市政府發出《揚州市區公有住房解危工作實施意見》通知,要求在5年內完成市區公有住房解危工作。
針對市區公房中危房所處區域的不同情況,揚州市區公有住房解危採取四種形式:一是由政府收購土地,解決部分危房。對列入土地儲備地塊範圍內的公有危房,由土地儲備中心先將土地收購,並對危房住戶採取預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二是位於老城區的公房危房,按照古城整治保護辦法和實施方案,主要採取騰房搬遷異地安置的方式;三是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房屋產權單位可利用企業自有土地,自行集資,就地解危翻建;四是對老城區可維修加固的房屋,實行就地修繕解危。
危房住戶按人口靠戶型解危安置,原危房等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500元購買;靠戶型面積部分房價按房屋竣工當年市物價部門覈定的價格執行;跨戶型超面積部分房價,在靠戶型物價部門覈定價的基礎上,增加每平方米400元。毗連的私房(有產權證)等面積部分產權調換,靠戶型面積及跨戶型面積房價參照有關公有住戶解危價格。
對私自轉借、轉租、轉讓公房的住戶,由公房產權單位收回其承租的公有住房,對其不予補償安置。對於由單位和個人承租的且現空關的危房,由公房產權單位無償收回公房使用權。
揚州有項最成功的公房解危工程,就是“雙東”古城一條街。街上房子幾乎都是百年老房,通過這幾年的分步實施,這條街已成爲重現揚州古城歷史文化風貌的特色街,併成爲揚州一個新的旅遊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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