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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初,吉林省遼源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向陽村一組(以下簡稱向陽村一組)504名村民的18.3公頃承包地被遼源市真雨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真雨公司)以建設用地(擴建廠房建立年產1000萬件服裝出口創匯基地項目)強行征用後卻用作房地產開發建設高檔住宅小區,幾位村民通過自學法律和諮詢律師後指出真雨公司、遼源市國土資源局、遼源市經濟開發區征地時手續不全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要求依法征地,但是他們請求沒有得到當地任何部門的實質性關注。
2007年11月30日,在向陽村村民曲景全的指引下,記者來到了被一棟棟已經建成或正在建設的住宅樓緊緊包圍下的18.3公頃的土地前,曲景全指著地頭上堆積的建築廢料告訴網絡報記者,3個月前這裡還都是蔬菜大棚,現在這些都是為了將來填地基時用的廢料,他們也不相信真雨公司會在周圍都是住宅小區的地方建工廠。
據調查了解,2004年4月,真雨公司以擴大生產建設年產1000萬件服裝出口創匯為由向遼源市國土資源局申請征用向陽村一組村民集體所有的10.9公頃承包地為建設用地。後經過層層預審、正式報批等程序,2006年10月1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真雨公司征用向陽村一組10.9公頃土地用於建設廠房。
真雨公司在拿到土地使用批復後,聘請有關設計人員,將本來批復用以建設廠房的10.9公頃土地用作商品房住宅規劃開發,納入其高檔住宅區『星河萬源』整體規劃中,並開辦了售樓銷售中心,為即將開盤的房地產樓盤造勢。
在這塊土地的周圍,有多棟已經建好或正在建設的高檔住宅小區,離的最近的樓房不足20米。『這塊地,不可能是用來做建設用地使用。離這麼近的地方都是住宅小區,邊上建設一個工廠,誰還會來買這裡的房子。城市規劃也不可能規劃出這樣的格局。』一位村民說。現在,這種說法已經在向陽村多數村民中流傳開來。
在印有真雨公司董事長徐春平為全案策劃、集團公司CEO的星河萬源高檔住宅區規劃宣傳圖上,可以清楚的看見原本被批准用於廠房建設的10.9公頃土地已經被畫入了該房產開發的項目位置平面示意圖中。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56條明確規定:建設單位確需改變土地建設用途的,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遼源市國土資源局分管此事的張景和副局長在接受網絡報記者采訪時先是嘲諷記者不懂專業,說法律上有明文規定,但具體什麼法律什麼規定卻不願透露,最後纔不耐煩的說這塊地屬於棚戶區改造的范圍,『這是典型的城中村,遲早都要被征用。』該局耕地保護科工作人員告訴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只要改變土地用途就需要重新申報,目前還沒有收到真雨公司改變土地用途的正規申請文件。如果在沒有報批申請,或者報批沒有得到省政府批准同意,真雨公司私自將廠房建設用地改為商品房住宅小區開發,肯定是違法行為,待情況核實後肯定要受到處罰的。
『如果真雨公司改變土地用途屬實,那麼它就違返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征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在了解相關情況後,吉林省國土資源廳信訪處工作人員肯定地對網絡報記者說。
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了解到,關於真雨集團之所以能將原本批復的建設用地,用來開發房地產項目是因為得到了市裡領導在某次會議的決定,這樣的傳言在向陽村一組村民中幾乎人人知曉。遼源市國土資源局的工作人員還向網絡報記者透露,真雨公司還有數百萬元的土地出讓金沒有交齊,現在國土局還沒有給真雨公司下發相關使用手續的文件,也就是說真雨公司目前還沒有施工的資格。
日前召開的全國土地執法會議上,國土部執法監察局負責人稱,嚴重的土地違法問題幾乎都與地方政府有關。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曾表示,土地違法屢禁不止,根源還是在於地方政府的用地衝動,地方政府負責人背後支持或默許了土地違法現象的大量存在。
國土局領導為『少批多佔』開脫向楊村一組緊靠東遼陽河南岸的菜地面積約20公頃,除去修路佔用的土地,剩下的經遼源市國土資源局和開發區土地環保局的實地測量約為18.3公頃。吉林省政府批准征用的土地為10.9公頃,但是實際征地中,這18.3公頃全部被征用了,而且所有的地面附屬物也都被推平了。『我們知道的只有省政府批復的10.9公頃土地的征地公告,但他們(開發區和真雨公司)卻征用了所有的土地。』一位村民說,『我們有很多蔬菜大棚可能都不在征用之列,但是也被毀了,補償也不清不楚,開發區始終不肯告訴我們那10.9公頃菜地的具體位置。』
遼源市國土資源局、真雨公司、開發區土地資源環保局並沒有按照批准面積測量後征收而是將向陽村一組18.3公頃土地全部強行推平征收。從星河萬源項目位置平面示意圖上也可以清楚的看見,星河萬源的開發樓盤包括了向陽村一組的全部承包地。
在遼源市國土資源局2007年4月貼出的《關於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上也清楚的寫著『遼源市人民政府依法征用遼源經濟開發區向陽村土地10.9公頃,依法出讓給遼源市真雨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用於新建廠房項目』。
為什麼在實際征地中沒有按照批復的去執行,這種典型的少批多佔行為為何沒有受到有關部門的查處?
對此,遼源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張景和這樣向記者解釋道:『省裡第一次給真雨公司批了10.9公頃、第二次給批了3.2公頃,剩下的也都在批報過程中,並沒有少批多佔的情況。』但具體是怎麼樣申報、何時申報的,張副局長不置可否。
記者在遼源市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科查遍了所有關於真雨公司建設用地和向陽村一組征地的文件資料,只看見一張2006年12月12日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復的征用向陽村10.9公頃土地的第0580號《使用土地批復》,並沒有看見張副局長所說的『第二次給批了3.2公頃』土地的任何文件。一位工作人員說那3.2公頃土地的批復可能在開發區國土局保存,至於剩下的那4公頃多土地,耕保科從來沒有見過批復,甚至連申報的說法都沒有聽說過。
記者隨後來到開發區國土局了解情況,但是該局工作人員以局長不在為由拒絕了采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未經批准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吉林省國土資源廳信訪處工作人員也告訴網絡報記者,只要是沒有按照《使用土地批復》佔地的,不管原因是什麼,只要是多佔了就屬於少批多佔,就是違法行為。當地國土局執法檢查部門應該對此行為及時進行查處,如果當地執法部門在接到群眾舉報後沒有進行查處,那麼就是該執法部門瀆職。『即使被多佔的土地符合整體規劃要求,也要先由管理部門進行處罰之後,再由征地單位向原批復單位重新申報,畢竟是違法在先。』
記者截稿時止,真雨公司拖欠遼源市國土資源局數百萬元的土地出讓金尚未補齊,相應的手續也沒有拿到。但從向楊村一組傳來消息,真雨公司的施工隊正在強行施工,上前阻攔的村民受到暴力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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