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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房地產中介賣二手房,結果房產被交易過戶了,近20萬元房款卻被中介截留,更可氣的是,打電話催問房款,對方竟理直氣壯地回答『借來花了,怎麼著?』日前,家住大港區的劉先生向本報講述了他在當地鴻源房地產中介賣房的痛苦經歷,並呼吁有關部門加強監管。
劉先生原本擁有大港區振業裡36號樓某套偏單的產權,房子共72平方米。今年年初,急欲用錢的他決定將這套並不居住的房子賣出變現,並找到了位於大港旭日路上的鴻源房地產中介公司,委托他們代找買家。不久,中介公司為其找到了買主,雙方約定售價為25.8萬元。在交付相關中介費用後,由於買方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鴻源中介便聲稱需通過另一公司付款,雙方簽訂了協議。
『5月初,買方將4.8萬元定金打到了我的賬戶。當時,鴻源中介把我的存折拿到了手上,他們的負責人田經理知道密碼,就於5月25日將這筆錢取走了。當時我想他可能是挪用一下,沒想到……』6月19日,該套房屋被正式過戶。按理說,中介公司應將存折還給劉先生,並保證25.8萬元房款迅速到賬。等了多日後,劉先生卻一直沒有得到房款,詢問中介公司田經理,得知買房方已付款。『我先借來花了。你再等兩天。』『那也不能就這麼著借走啊?』急於用錢的劉先生很著急。『那現在沒錢,你說怎麼辦……』
劉先生沒想到對方這麼理直氣壯,只能繼續等待。結果對方一拖再拖,直至手機關機沒了消息。7月中旬,劉先生到銀行查詢,纔知道對方打過來的21萬尾款被鴻源中介在7月4日提取了4.8萬、7月5日又接連提取了兩個5萬元。房沒了,又先後『丟』了19.6萬元房款,討要無門的劉先生趕緊掛失,並向本報熱線投訴。
記者撥通了鴻源房地產中介公司的電話,對方稱負責人田經理不在,別的他不清楚。此後,記者更換多部電話撥打該公司電話和田經理手機,均處於無人接聽或關機狀態。隨後記者又與大港區房管局聯系,房管局調查核實後回復本報,稱劉先生所述屬實,但他們也沒有執法權,再加之此案已涉嫌詐騙,他們已建議劉先生向警方報案。昨日,劉先生稱公安大港分局經偵支隊已對此案立案偵查。
日前,本報還曾接到類似中介『挪用房款』的投訴,大家都在期待房產中介更加『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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