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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調控房地產六條措施(簡稱『國六條』)出臺後,立即引起了業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熱烈積極的反響。人們普遍認為這六條措施對於解決房地產業突出的矛盾和問題是一劑良藥,對於這一重要支柱產業的健康發展有著積極推進作用。但是,由於這些措施剛剛發布,人們還來不及消化,媒體上各方人士對其解讀更是各種各樣,這不禁令人產生一種隱懮:別把『國六條?的好經念歪了。
把好經念歪並不是什麼新鮮事。長期以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早已司空見慣。就房地產調控來說,從去年5月『國八條』至今已有一年時間,為什麼還不見明顯成效呢?是因為中央政策不合理不適當嗎?政策制訂固然存在一些偏差,但今天這種局面很大程度上是諸多利益群體博弈的結果。現實的情況是,不論是消費者還是開發商,甚至還包括一些地方政府,都會自然而然地從自身利益出發解讀政策,並且極力影響政策的實施,從而造成各方對政策的誤讀。
那麼本輪調控的焦點或核心究竟是什麼?經濟學家徐滇慶教授認為,政府運用信貸稅收等工具調節規范市場,重點是運用好土地政策解決分配機制問題。對此,我深表贊同。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曾經提到:政策的指向不是市場冷熱問題,也不是投資規模問題,而是利益分配機制問題。縱觀『國六條』,不難發現,六大調控措施的第一條是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重點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第五條再次強調加快城鎮廉租房制度建設,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積極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和租賃市場,並特別提出『有步驟地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由此可見,『國六條』的政策導向是明顯的,中央政府試圖通過調控市場,向低收入弱勢群體傾斜,並力圖建立更加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從而建立較為完善的房地產市場機制,促進這一新型支柱產業健康發展。在此意義上,『國六條』和『國八條』相比無疑進了一大步,從控制需求轉向引導消費,變『堵』為『疏』,從控制投資規模轉向調整結構,變乾預為機制。這表明新一屆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和理念越來越趨理性和成熟。
『國六條』致力於房地產分配制度建設無疑是一部好經,它符合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精神,也符合中國人自古以來『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它適合我國現階段房地產市場的實際特點,也合乎國際通行做法。當然,要把這本好經念好不走樣,就要有一套切實可行的配套政策,更要在實施過程中摒棄狹隘的觀念,從建立完善的房地產市場機制全局出發,貫徹好落實好國家宏觀調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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