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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林浩坤在出席一活動時,義正詞嚴地直指目前房地產均是虛火,他表示:綜合權衡預計三年後房價將趨於相對理性,建議不著急買房的市民大可到時再作考慮(《信息時報》5月10日報道)。
讀罷林廳長的建議,筆者不禁要問:三年後我們就一定買得起房嗎?看看政府多次調控下,房價非但不降反而越漲越歡的現狀,我們能樂觀得起來嗎?林廳長說三年後房價將趨於相對理性是靠他的『綜合權衡與預計』,我不知道這種『綜合權衡與預計』的依據是什麼?是政府調控房價不力現狀的根本扭轉嗎?林廳長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是靠房地產商的良心發現?這當然無異於癡人說夢!是靠供求關系的改變?當前商品房空置率與房價的『雙高』,就是反證。
無獨有偶,不久前深圳市民鄒濤發起了不買房行動,也是呼吁民眾在近三年內不要買房。其著眼點是靠持幣緩購、推遲買房,暫時隱藏正常的購房需求,來迫使房地產商把虛高的房價降下來。但大家都明白:抵制買房只是民眾一種無奈的反抗與宣泄,對房地產商來說除了道德與輿論上的壓力外,對房價本身作用甚微。
對民間行動我們不必過多地苛責,但是政府管理部門面對房價的狂飆,如果僅僅止於建議民眾推遲買房,坐等房價下跌,而不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平抑房價,就難脫未能盡職盡責之嫌。
其實,如果土地市場繼續被地方政府高度壟斷,如果一些地方政府依然把土地增值收益和房地產業當作搞活經濟、增加稅收、改變城市形象、創造政績的支柱產業,仍舊與房地產商形成利益共同體,房價就不會降下來。國家房的宏觀調控政策也不會產生實效。
為今之計,只有政府逐步退出房地產運營市場,向真正的市場規范者和監督者轉變,房地產行業纔能真正健康、持續地發展。反之,如果有關政府部門不能真正回歸民眾利益維護者的應有本位,不能全力保證住房的准公共產品性質,公民的居住權就不能得到充分保障。那樣的話,民眾別說三年,就是再多等幾年也是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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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政府官員,林廳長敢於直面混亂的房地產市場的確勇氣可嘉。但是,作為普通市民,推遲三年等房價趨於相對理性時再買房,在筆者看來似乎不太現實。
當前的房價確實有虛高的現象,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作為地方政府,由於在土地轉讓、房產交易中的現實利益,往往對房價虛高承擔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要降低房價,政府首先就要有所作為,采取得力措施抑制房價虛高。現在,國土資源部門不從自身的監管上找原因,卻出『推遲三年買房』這樣消極的主意,試問,什麼都讓老百姓自己解決,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能又從何體現呢?
4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准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准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建設部通知規定,從5月8日起,上調各檔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18個百分點,即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96%調整為4.14%。如此一來,同樣是40萬元的商業貸款,調息後20年多還的利息為13249元。在房地產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買房一族有理由擔心,三年後說不定要多掏百分之三十、甚至是五十的錢去買房。就算房價跌,誰敢保證會跌到三年前的價格水平?
在筆者看來,面對畸高的房價,政府首先要在調節土地供應結構和房貸利率等方面有所作為。如果指望用老百姓自發的『三年後買房』這些行為去抵制,不但褻瀆了政府職責,而且也不會起到明顯的效果。
筆者看到一位網友的留言很有意思:『教育廳長建議3年後再讀書,衛生廳長建議3年後再得病,民政廳長建議3年後再生孩子。』的確,在目前的情況下,不單是房價高,學費、醫療費、生育孩子等費用同樣超過了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買房也許可以做到推遲三年,可生病、上學也要等上三年,恐怕黃瓜菜都涼了。
還請有關部門積極應對為是,老百姓可都看著、等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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