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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參考》報道:建設部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北京、上海、天津等40個城市提供商品房供應和空置情況有關數據。建設部稱,此舉是為全面掌握商品房、商品住房空置情況,准確判斷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為中央決策提供依據。對此,一部分業內人士表示,早該到了清算空置房的時候,不要讓這麼關鍵的數字再混沌不清。
對於我國商品房空置率到底有多少,說法不一。主張泡沫嚴重的一方聲稱,當前我國商品房空置率已高達30%多,遠遠高於10%的國際警戒線。而認為房地產沒有泡沫的一方則提出空置率還不到5%。建設部前兩年公布的空置率為12%-16%。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的差異呢?北京市房地產協會學術委員會委員、高級工程師蔡金水稱,主要原因是各方所采用的計算方法分子分母都不相同。有人用的是從銷售角度統計的商品房空置面積,而有人用的是從使用性的角度定位的商品房空置率。高的數據是用空置面積除以當年商品房竣工面積,而如果把空置面積除以前三年竣工面積之和,空置率就降到了10%左右。有的人甚至認為是應該除以城鎮所有房屋面積總和,則空置率就低到不足5%了。
至於空置面積的算法也大不相同,很多業內人士認為空置房應指目前已竣工驗收,取得建設管理部門頒發的交付使用許可證書,尚未售出的全部商品房。而有些人是把竣工一年以內的房屋作為待銷房,竣工一年以上三年以內的商品房作為滯銷商品房,竣工三年以上的房子纔作為空置積壓房。這就使空置面積降低了許多。如此計算方法不統一,得出的數據纔各不相同。
那麼,我國的空置房面積到底是多少?應該怎樣計算空置率纔合理?就成了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蔡金水指出,應建立兩個統計體系,一個是全社會房屋總量中有多少未被使用的閑置房(包括未售出的全部商品房,已售出未入住的空住房,社會存量房屋中可出租出售和閑置的全部房屋),反映社會所有存量房屋的閑置狀況;另一個是有多少已建成尚未售出的全部商品房,反映房地產市場銷售狀況(空置率)。兩個數字同時統計,互相比較,纔能真實反映房屋空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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