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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將改革目前的建設用地管理模式,爭取在市區(老八區)范圍內的所有用地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統一交易的『五統一』制度。
過去,政府的『五統一』一般僅對經營性開發用地而言,而廣州市今後將對所有的建設項目用地,由現行的分散按項目供地調整為統一開發、集中供地模式,政府牢牢控制各類用地的征用與出讓源頭,從而保證一級市場『政出一門』,並有望徹底解決長期以來困擾土地使用者征地拆遷難的最大障礙。這是廣州市自1998年對經營性開發用地全部實行公開招標拍賣後,在土地管理上的又一重大舉措。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謝曉丹介紹,過去由建設單位按建設項目零星報批,導致建設項目用地審批進展緩慢,而多頭實施征地又造成了征地補償標准不統一的矛盾。今後,除一些特別建設項目必須在城市建設用地規模之外單獨選址、並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外,都應由市政府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要求,分批次統一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統一征用、統一開發後統一以熟地開工按具體建設項目供地。
統一征地
在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市區內由於城市建設需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由國土房管局代表市政府統一征用,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征用土地與被征地單位協商征地事宜。
市區內征地實行統一的補償標准。征地補償標准由市政府頒布執行,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與被征地協商征用地補償標准,自行協商的補償標准同樣無效。
統一開發
對區內的用土地需求,實行『先開發、後供應』的熟地供應原則。
對實施城市規劃而分批次征用的土地,由市國土房管局委托市政府的征地辦公室進行土地開發,納入政府土地儲備。
單獨選址的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由市征地辦公室或區的土地開發中心與建設單位簽訂征地包乾協議後進行土地開發,成為熟地後再提供給建設單位。
統一供應
需要建設用地的項目,由建設單位向市國土房管局提出用地申請,批准後,由國土房管局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統一供應。土地供應優先考慮使用政府的儲備用地。
新增的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必須通過公開招標、拍賣方式出讓。
統一交易
市區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統一進入土地交易機構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下協議非法轉讓、買賣土地。
按期內回收300公頃土地
據介紹,廣州市日前召開了第十五次收回閑置土地會議,決定注銷和收回用地批文215宗,共313.62公頃土地。這是廣州歷次單批收地量最多的一次。從1997年9月至今,廣州市已共收回閑置土地1118萬平方米。這些土地全部作為政府的儲備用地,將據市場需求有計劃通過招標拍賣推出。
據了解,廣州市還計劃於今年底將2000年2月29日之前發出的已過期的《建設用地通知書》清理完畢。(殷小傑 陳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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