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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組合)貸款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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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組合)貸款最高貸款額的計算方法:
借款人實際貸款最高數額按照以下標準計算。
1、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期限內借款人家庭還貸能力
貸款額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資總額之和×職工個人還貸能力系數×12(月)×貸款年限 職工個人還貸能力系數按不同貸款期限確定,1至10年爲35%,11至30年爲40%。 月工資總額=個人帳戶上住房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率+個人繳存率)
例如: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上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爲160元,個人和單位繳存率均爲8%,其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上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爲286元,個人和單位繳存率均爲13%,則借款人月工資額爲160÷(8%+8%)=1000元,其配偶月工資額爲286÷(13%+13%)=1100元。
2、 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價一定比例
購買商品房、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房)和自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價或建房造價的70%;
現住公房、危改還遷房和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價或修房費用的50%;
購買私產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評估價值和交易價格的70%;
置換公有住房貸款的額度不超過置換企業評定的公有住房置換補償費的50%,同時購買公有住房產權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評定的公有住房置換補償費和公房出售價格總額的50%。
3、貸款額度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的一定倍數
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餘額的15倍。
4、貸款額度不超過市房改領導小組確定的貸款最高限額。
按市統一規定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內資企業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或按規定經批准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貸款最高限額爲10萬元;借款人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單位或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超過市統一規定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內資企業繳存標準的,即2000年7月前凡繳存比例高於7%,7月後繳存比例高於8%,貸款最高限額爲12萬元。目前我市規定外商投資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內資單位繳存比例,因此凡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職工按規定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2000年7月前繳存比例爲12%,2000年7月後繳存比例爲13%),貸款最高限額爲12萬元。
最高限額及借款人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餘額的倍數,由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組合貸款是按自願原則,由職工個人申請,經貸款銀行批准後,以銀行信貸資金髮放。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執行。組合貸款優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組合貸款額度是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銀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總額度。根據工資總額計算的可貸款額度、購房款的一定比例、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餘額的15倍、最高限額四個條件計算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實際貸款額度。在不超借款人家庭還貸能力和房價一定比例的情況下,超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部分,借款人可同時申請銀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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