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導讀】山東東營海通駿景小區近千戶業主,7年前入住新房並拿到房產證,但土地證至今沒有辦下來。(消費者:沒有土地證就沒法進行二手房交易,在拆遷補償時也沒有辦法得到土地補償金。)開發商稱無法辦理的原因是,小區容積率超標,但超標責任不由開發商承擔。(開發商:超標0.4,但是符合規劃建設的,不該補交土地出讓金。)《天天315》本期聚焦:辦了房產證卻辦不了土地證,這是咋回事?
央廣網財經9月2日消息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山東東營海通駿景小區近千戶業主,早在2007年就入住新房並順利拿到房產證,但土地證直到今天仍沒辦下來。開發商海通地產說無法辦理的原因是,小區容積率超標,但又說超標責任不該由開發商承擔,也就是不願補交土地出讓金差價。辦了房產證卻辦不了土地證,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記者從山東東營市房管局處瞭解到,海通駿景小區的業主只有房產證,沒有房屋的土地證,房子也能轉手銷售。那是不是意味着土地證可有可無?
我們查詢相關資料後發現,山東省的相關政策規定,完整的房地產權,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二者缺一不可。土地使用證是住房所佔用的土地合法與否的法律依據,如果你的住房用地不合法,那房屋就成了“空中樓閣”,也就是說,對山東東營海通駿景小區近千戶業主來說,光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存在的隱藏危害會有很多,比如業主的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權有被原土地使用者,也就是開發商,抵押或者因爲其他債務問題而遭受司法執行的危險,並且在拆遷安置時,得不到土地部分的補償,土地使用期限屆滿,也不能申請自動延期等。山東東營海通駿景小區的近千戶業主都心裏有數。
業主:土地證影響很大,因爲根據我們山東這邊的政策,你有房產證你只能代表你的房屋地表建築的產權,並不能代表你土地的使用權。我們這邊是分開的。你比如說現在要拆遷,業主光持有房屋產權證那你就只能獲得地表附着物的賠償。如果你有土地證那就會得到土地的賠償。像在北京和南方一些城市如果是兩證合一的,那產權證既代表了房屋產權又代表了土地使用權。現在我們是屬於產權不完整,我們是商業用地,正規的出讓劃撥用地,所以說我們不存在集體性,我們和開發商並沒有權屬關係,所以我們必須要拿到證。
業主們告訴記者,2007年買房時,開發商承諾得很好。可是現在7年過去了,土地證還是沒有着落。開發商說無法辦理的原因是,小區容積率超標。
業主:這個房子我們是2007年買的,由海通駿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2007年入住,一共這個小區有33棟樓,大概有1000多,我們當時入住一年以後,房產證辦了現在還沒有辦下土地證,我們現在瞭解到是我們那個小區是容積率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