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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還提到一條,國家《不動產登記條例》已經發布,不日生效。條例生效後,房產證、土地證兩證合一,不會再存在土地分割的問題。對於這一答覆,業主們說,開發商給出如此荒唐的答覆,是在侮辱業主的智商。
業主:不動產新條例還沒出來,你怎麼知道的。再一個我們的產權是分到每一個戶上的,你這個土地證你又沒分割,我們業主又沒有兩證,怎麼可能兩證合一呢?面對我們的質問,它的這個通知,貼了一下午立馬撕掉了,你現在再問他,就說我們正在協商着看看怎麼辦。
我們的記者接到投訴後,撥通了海通地產的電話,海通地產營銷中心的劉經理迴應,容積率超標並非違規建設所致,開發商是按照規劃建設的,小區容積率是超標了,超標責任不該由開發商承擔,不該補交土地出讓金差價,但是國土局對這一說法不認可,所以現在土地證一直辦不來。
記者:我們想了解一下就是爲什麼他這個土地證現在一直辦不下來。
劉經理:我們這塊土地,它當時在拍賣的時候,它是一塊大的土地。土地面積是51萬平方米,當時規劃容積率是0.8,土地局給你這麼一塊大的土地,它下了一個土地規劃條件,後來這塊土地當時拍賣起了東營勝大集團,後來就隨機土地分成四塊,勝大集團將其中一塊賣給了我們,因爲說屬於一次整體規劃,它既有公園、也有多層和小高層,也有農貿市場,我們這片片區,它就屬於多層和農貿市場,這四塊土地總體容積率是0.8,但是實際上按照規劃局的規劃條件,應該每塊土地容積率實際上是不一樣的,我們也是完全的按照上報的規劃,完全按照規劃建設,現在土地局在辦理土地的時候意思要按合同看,所以它這個合同,直接繼承大合同的0.8的容積率,所以他纔跟我說這個地方你們容積率超標,實際上就是這麼一個歷史問題,因爲說我們覺得情況不是很合理,我們跟土地局溝通有兩年,東營市下過一個文件,就是2014——40號文上有這麼一句話,第八條第二款它說過,因爲大宗土地分割,導致局部土地容積率超過整個大宗土地的容積率。這個來說不用交土地出讓金,我們認爲我們適合這個條款,但是土地局並不認可,他要求我們按照合同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