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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祖』版
北京『限購令』成全國范本
被稱為『最嚴厲樓市調控措施』的『限購令』始於今年4月30日北京出臺的『國十條實施細則』,該細則明確提出:從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
到了9月29日,『新國五條』中提出『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由此在全國各一線城市鋪開。
『最嚴厲』版
深圳南京堅拒購買第三套
9月30日,深圳市緊急出臺《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規定從10月1日起,在深圳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兩套住房,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10月12日,南京市發布調控實施細則,直接對三套房『暫時限購』。南京和深圳不同的地方,在於深圳同時還限制了非本地戶口居民購房,南京則沒有。但南京版的『樓盤申報價格後3個月內不准漲價』的規定,深圳卻也沒有。綜合來說,『深圳版』和『南京版』的嚴厲程度堪稱『全國第一』。
『溫柔』版
廈門上海杭州可『新購一套』
廈門在國慶前夕也決定采取臨時性限購措施,從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廈門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10月7日,上海出臺規定:即日起在一定時期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10月11日,杭州市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這三個城市的『限購令』都不如深圳嚴厲,即使購房者在上述城市已有多套住房,其在未來一定時期內也至少能新購一套房,『限購』政策依然留有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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