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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益超說,一些知青在外地的收入較低,回滬後確實有住房困難,一般都享受了廉租房政策。他建議,對於知青、支內支邊返滬等『夾心層』人群,暫時又不能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可考慮用租賃的方式解決住房需求,『比如租住經濟適用房或廉租房,或者由政府收購一些現成的住房,再低價轉租給他們。』
對於戶口遷回上海的知青子女,徐益超遷建議,如果條件符合,可以考慮先把戶口分開,然後再單獨申請經濟適用房。
外來媳婦購房問題需逐步完善一些市民詢問,家庭中有戶口落在原籍的『外來媳婦』,是否有資格申請經濟適用房?
徐益超回答說,目前的供應對象確實不包括外來媳婦這個特殊群體。『客觀上,她們和申請人有婚姻關系,是家庭中的一員,但戶籍又不在上海,申請時不能算在內,暫時有點遺憾。』
徐益超表示,經濟適用房的實施細則有方方面面的因素要綜合考慮,反復權衡,『所以現在拿出來公示是個好事情,也特別需要市民提出意見和建議,最終讓《辦法》逐步完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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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的概念很模糊,什麼叫經濟?是房應價低於2000元/平方米叫經濟?還是不得高於10000元/平方米或其他的解釋?還有什麼叫“適用?”是住房面積不低於80平方米,還是不低於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