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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弟案發後,所涉地塊被政府部門重新收回,並計劃作為保障性住房用地,這也是上海歷年來政府收回的最大一幅土地。周案留下的疑問與警示極其深刻。
巨幅土地在沒有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為何任由一而再、再而三地倒賣、閑置,而有關部門卻沒有及時制止?『空手套白狼』為何一路綠燈長達6年之久?
現年51歲的周小弟是上海浦東人。據稱,周小弟早年曾與同鄉合伙養豬,是上海灘知名的『養豬狀元』,一度成為上海慈善界名人。
接受記者采訪的一位律師分析,將僅有政府立項批文、未繳土地出讓金、未獲土地使用權證的兩千多畝地塊,5次拿來與人『共同開發』,從監管層面看,這是徹頭徹尾的炒賣地皮行為。周小弟炒地皮的手法並不高明,路徑也十分清晰:設法獲取土地開發權批文→拿著批文尋找投資者圈錢→以『共同開發』名義成立項目公司→轉讓項目公司股份金蟬脫殼,地皮倒賣完成。『很難想像,如果相關部門監管到位,周小弟還能佔地多年、轉手屢試不爽!』
記者采訪了解到,從時間上說,周小弟所倒賣之地是『歷史遺留問題』,2001年8月起,中央政府已明確土地轉讓的『招拍掛』程序,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炒地。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像周小弟所倒賣的土地一樣、屬於以往的『漏網之地』的地塊,依然以合作開發之名『變相炒地』,且『合作』方式極不規范,產權歸屬不清,後患無窮。據悉,目前受害的西子公司等正准備通過相關途徑追討損失,以維護合法權益。
詳解周小弟5次『空手道』第一次:2001年9月,懿德公司與上海陽光新景(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聯合開發協議書》,陽光公司先後支付了3.38億元,換取周小弟無法兌現的900畝土地的空頭支票。
第二次:2002年5月30日,懿德公司與西子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建設上海市浦東新區三林懿德小區項目協議書》、補充協議,『西子』共支付了3.44億元,換取周小弟無法兌現的800畝土地,隨後又折算成20%懿德公司股權。
第三次:2002年6月,在一邊與西子公司商談轉讓地塊部分土地的過程中,周小弟又與上海欣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約,最終,欣榮公司支付了2.4億元,既未拿到土地,也未拿到懿德公司的股權。
經過這3次轉手,周小弟用新股東入股的錢不僅付清了原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轉讓款6億多元(周自己只付約7000萬),而且已賺得3億元淨利。而周小弟所依憑的僅僅是一紙土地批文。但周小弟並不就此收手,而是一直拖延執行上述協議。
第四次:2004年2月,周小弟又瞞著幾家股東,將三林懿德項目的經營權委托給『上海浦東新區房地產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甚至將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都交予該公司。『交易市場公司』前後向周小弟支付3.17億餘元。其中2億多元被周小弟等人挪作他用。
第五次:2004年10月至2005年底,周小弟與上海環境置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約,將地塊中的1250畝土地『轉讓』給後者開發,後者共支付了11.2億元。蹊蹺的是,國企環境公司不直接受讓,而是通過一家叫上海春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民營企業來受讓。(新華社『新華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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