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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政府在加速保障房推出的過程中也在強化監管。在國家加大保障房投入的大背景下, 2007年建設部聯合多個部委先後出臺了《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完善了保障房的准入和退出機制、明確將建設經濟適用房為各級政府的工作職責。
4.2保障房設置了嚴格的准入門檻。
4.3同時根據退出機制,經適房對商品房的供應不會形成衝擊
5.我們預計保障房建設預計較多的會在城市邊緣或城郊結合部,對城市邊緣或城郊結合部區域商品房價格可能會有一定壓力。但經適房對周邊商品房的實際價格壓力較為邊際,只是短期內的心理影響。
6.保障房建設對業內優質企業是發展的機遇。優質地產企業(大多數上市公司都在其中)會在總規模達到9000億元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中佔據優勢地位,而通過參與保障性住房市場建設,也有助於企業平穩度過市場調整期。
7.投資建議:雖然市場和開發商仍處於較困難的階段、消費者預期的完全扭轉還需要時間,但是考慮到政策正處於趨勢性向好階段、優質開發商融資環境改善和融資成本在降低、市場價格泡沫在不斷被擠出、消費者購房總體成本在下降、租金收益率吸引力在提昇、市場似乎正處於走出蕭條低迷狀態的回暖過程中、開發商『高存貨低銷售』的矛盾也有望加快緩解。因此,我們仍然維持『領先大市—A』的投資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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